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宿城区故居宾馆店列为第一批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 | ||
索引号 | 321302/2021-00584 | 分类 |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区政办发〔2021〕11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宿城区故居宾馆店列为第一批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doc | ||
时效 |
宿区政办发〔2021〕11号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将宿城区故居宾馆店列为第一批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
古城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严防发生火灾事故,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现将宿城区故居宾馆店列为2021年第一批区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严格责任,迅速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一)古城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督促隐患单位科学合理制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重大消防隐患。
(二)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下达限时整改通知书,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全程跟踪整改过程,直至消除隐患。
(三)宿城区故居宾馆店要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高度重视,迅速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和防范措施,确保按时完成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二、严格程序,扎实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程
(一)严格执行督办查办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宿城区故居宾馆店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整改要求,加强对隐患整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整改过程全程跟踪把握。消防部门要对整改方案进行审核并给予优化,在整改过程中要全程提供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整改结束后,隐患整改单位要及时向区消防救援大队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至区政府确认后予以摘牌;验收不合格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整改期限
宿城区故居宾馆店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期限:2021年6月10日前整改到位。
附件:宿城区故居宾馆店存在的消防问题明细
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附件
宿城区故居宾馆店存在的消防问题明细
该场所作为具备网吧功能的电竞宾馆,缺少一个安全出口,不符合GB50016-2014(2018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8条的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35181-2017)第6.5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