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时间: 2024-10-11 16:43

根据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考核内容

师德、工作量、考勤。

、考核时间

每学期认定一次,每一学年进行一次考核。

、考核实施方案

1.根据教育局下发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实际标准,在学部范围内进行考核分配

2.师德由学部按各自方案考核,违反师德规定的按相应制度或处理决定扣款。

3.个人奖励性绩效标准10个月的40%进行工作量考核。

4.工作量以学部实际整体工作量为基数,学部按各自工作量认定办法认定。满工作量的按教育局下发的个人奖励性绩效标准发放超或不满工作量的按完成百分比计算。

5.考勤按校《教职工请假制度》及上级相关规定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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