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特大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组织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安抚伤亡家属,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总体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对我校发生的各种特大事故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立即将所发生的特大事故上报教育局及市有关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按上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意见,在限期内依法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者进行事故追究和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特大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特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抢险工作。
组 长:张明华
副组长:姜 湃
成 员:吴吟吟 朱莎莎 刘厅 陆赛 李岩 宋杨成 各班主任
四、有关职责要求
1、发生任何重大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2、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为履行职责。
3、行政、年级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员、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到岗到位,确保24小时内通讯录中能有一个电话畅通。
4、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5、全体师生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特殊情况下,无条件征用教师车辆。
6、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撤离、抢救学生,后教职员工。
7、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说明:
所有预案中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成员的确立,根据相关职位和岗位确立。当人员职位、岗位变动时,相应接替该职位和岗位的人员为当然的负责人和相关组成人员。
宿迁木渎实验学校(宿迁市实验小学河滨校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明华
副组长:姜 湃
组 员:吴吟吟 朱莎莎 刘厅 陆赛 李岩 宋杨成 各班主任 卢伟 卢婷婷
(二)学校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红色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黄色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市域内的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五、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宿迁木渎实验学校
责任报告人:吴金才 刘厅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学校医务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教育局报告,并同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向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通知本校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5、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四)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五)联络、教育与接待家长、后勤支援等应急响应过程的各工作与校园踩踏事故应急预案同。
七、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是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八、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宿迁木渎实验学校(宿迁市实验小学河滨校区)体育教学中突发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确保体育教学中伤害事故发生后,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加强领导,确保体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组 长:张明华
副组长:姜 湃
成 员:全体体育教师、年级主任、班主任、校医
1、主要职责: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体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体育安全常识的普及及教育,广泛开展体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照要求积极落实教材教具、抢救物资,强化管理,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伤害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二、应急行动
1、体育教师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
2、按学生伤害程度决定及时进行现场处置,不能处理的通知学校医务所。
3、医务所不能处理时应立即向班主任、政教处、教导处等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报告,同时要求学校派车送医院或报告120急救中心。
4、等情况基本稳定以后,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联系,通知学生家长到医院。
5、主管部门负责人了解现场情况,并决定是否向分管副校长或校长报告。
三、伤害事故后有关行动
1、主管部门负责人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分清责任归属。
2、及时汇报总结。
四、其它
在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宿迁木渎实验学校(宿迁市实验小学河滨校区)防洪、防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防灾
1、校长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德育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教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政教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应急机构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张明华
副组长:姜 湃
成 员:吴吟吟 朱莎莎 刘厅 陆赛 李岩 宋杨成 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二)、通讯联络组及职责
组 长:姜 湃
成 员:陆 赛
主要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成员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三)、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组 长:刘 厅
成 员:各年级主任、班主任、校医
主要职责: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教室门窗,各处室、年级组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四)、善后处理组及职责
组 长:张明华
副组长:姜 湃
成 员:刘厅、陆赛、宋杨成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宿迁木渎实验学校(宿迁市实验小学河滨校区)校园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为确保发生学生踩踏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市政府和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与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明华
副组长:姜 湃
成 员:吴吟吟 朱莎莎 刘厅 陆赛 李岩 宋杨成
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应急预案中各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为履行职责。
校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当学校在救援时用到医疗救护等其他应急救援机构时,这些应急机构的指挥系统就会与学校的指挥系统构成联合指挥。学校应急指挥应该成为联合指挥中的一员。学校的应急指挥主要任务是提供救援所需的学校信息,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当联合指挥成员在某个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由负责该问题的联合指挥成员代表做出最后决策。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领导小组成员在突发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办公室做好预案的发放、登记、修改和重新修订,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应急预案的内容;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德育部门要识别容易出现踩踏的风险所在,重点防范,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4、后勤部门要经常性地对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确保走廊、楼道的畅通,照明设备正常。
5、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凡使用学校场馆,组织3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都要经主管校长同意,主管校长要落实负责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贯彻谁审批谁负责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6、后勤部门确保校车在校,司机值班,校医室常备一定应急医疗物资;德育部门确保医生值班。
7、值日行政履行值日工作职责,坚守学校,有事外出必须告知另外的值日行政,或请其他行政代为履行值日工作职责。
8、办公室印制全校教师通讯录,年级组印制年级班主任通讯录,并定期核对电话号码,所有行政、年级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内通讯录中能有一个电话畅通。年级组收集各班学生家长通讯录,并送交电子文档到校医室电脑储存,交一份复印件到学生宿舍。班主任要在身边常备家长通讯录。
(三)启用应急预案的情况
1、重伤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应急响应过程
(一)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工、临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首先通知德育副校长和值日行政,然后通知各工作组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值日行政和德育部门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校长还要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和医疗机构,通报应该包括以下信息:发生事故的学校名称和地址;通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二)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 长: 张明华
副组长: 姜 湃
成 员:组织活动的干部和教师、年级主任、班主任、校医、司机。
1、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工、临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学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叫旁边教师或学生联系校长,校长接到报警后,马上通知组长赶赴现场,组长在赶赴现场的同时通知抢救组成员迅速到现场。校医到达后,马上接替在场行政、教师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如需送医院救治,由校医确定送到哪一所医院,抢救小组组长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由副组长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学生。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
2、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
3、组织年级主任和在场行政组织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联络、教育
组 长:张明华
副组长:姜 湃
成 员:年级主任、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办公室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办公室主任和年级主任、班主任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3、办公室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写出书面报告。
(三)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组 长:张明华
成 员:年级主任、班主任
1、组长根据校长通知启动本组工作。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学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德育处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总务主任协助处理死亡学生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学生家长的食宿。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德育主任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总务主任组织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事故调查
组 长:张明华
副组长:姜 湃
成 员:上级指派的领导、事件涉及的部门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并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宿迁木渎实验学校(宿迁市实验小学河滨校区)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1、健全食物管理制度和中毒报告制度。加强检验、储藏、加工、留样等环节的管理。学校的饭堂、小卖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相关《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加强食物采购管理,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2、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3、对食物进货渠道严格管理,做好定点采购工作,加强对定点采购站的检查。
4、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1)防止细菌对仪器的污染:饭堂、小卖部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必须做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主要措施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
5、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单位,要加强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2)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6、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菌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7、人为破坏投毒的预防措施。加强对食品、水源等地方的巡视、检查,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保持高度警惕。对食品的卫生、库存要有专人管理。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对于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公安派出所。
二、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
(一)通报。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医务室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学校有关领导,事故严重的报医院急救电话120,同时上报教育局。
(二)紧急处理
救护组
组 长:姜湃
组 员:刘厅、陆赛、校医室医生等
主要职责有:
1、立即组织护送中毒师生去医院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病情动态,随时与领导小组保持联系。
3、接待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三)原因调查
组 长:张明华
副组长:姜 湃
组 员:校医室医生
主要职责:
(1)迅速赶往现场并做好现场保护,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
(2)协助公安、医疗鉴定、卫生防疫等部门对取样食物进行技术鉴定。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形成综合性材料及时报市有关部门。
宿迁木渎实验学校(宿迁市实验小学河滨校区)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为确保发生火灾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张明华
副组长:姜 湃
成 员: 吴吟吟 朱莎莎 刘厅 陆赛 李岩 宋杨成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救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2、灭火行动组及职责
组 长:刘 厅
成 员:各年级主任
主要职责:
利用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施,全力进行扑救。
3、通讯联络组及职责
组 长:陆 赛
成 员:保安人员
主要职责:
迅速与学校保卫处或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引导人员和设施进入事件地;拨打119消防电话,联络有关部门、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报告工作。
4、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组 长:宋杨成
成 员: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
引导有关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负责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
5、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组 长:姜湃
成 员:各年级主任、校医人员等
主要职责:
利用现有器材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有关医院抢救。
二、应急行动
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悉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通讯组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疏散组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灭火行动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灭火行动组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安全救护组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他灾害。
6、安全救护组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7、灭火行动组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火灾后有关行动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