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陶冶师生情操,经研究,决定举办庆十一“红歌唱响校园”合唱比赛,为确保比赛的顺利举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生动广泛的歌咏活动,让师生唱响爱党爱国主旋律,激发大家的爱党爱国热情,引领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借此活动使红歌传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为广大师生注入一缕红色精神。
二、参与对象
全校学生
三、活动形式
以系部为单位,表演形式为合唱。演唱时队容整齐,服装统一,声音洪亮协调,音准节奏准确,保持良好台风。可根据歌曲内容,进行演唱加工,如加入简单动作、伴舞、情景再现等艺术形式。
四、活动安排
时间:9月28日。(暂定)下午2点10准时开始
地点:操场(暂定)
五、活动要求
1、为保证本次比赛有序开展,全校教师要积极参与、通力合作,坚持正面导向,宣传本次活动的意义和效果,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和学校师生的精神风貌,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2、班主任针对本班学生的特点选择合适的革命红色歌曲,在班级里利用课间、音乐课、班队会等时间进行循环播放,达到耳熟能唱的效果。尤其是音乐课上,音乐教师对所选歌曲要认真进行专项指导,力求每个学生学会、学精。
3、要注重此次活动的安全工作,在各个阶段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
4、服装(统一校服)
六、评分标准
1、内容健康向上、歌颂党、歌颂祖国,具有较强的思想性。
2、歌曲的处理符合合唱标准,有声部层次,能较好地把握歌曲内容和感情。
3、合唱人数符合规定,队员演出服装整齐统一,排位有序。
4、演唱形式丰富多样,富有创新性、艺术性和感染力。
5、指挥手势准确,富有启发性和表现力,仪表大方得体。
七、评委:
张国威 臧魁 张达志 苏可 刘娟
八、奖励办法
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获奖的班级奖励体育用品
九、场地设备
音响 横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