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晋升、评优】罗圩初中岗位设置及职称聘任与兑资办法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时间: 2024-10-14 12:27

为使岗位设置及职称聘任与兑资更公平、公正、合理、科学,聘任过程公开透明,制订《宿城区罗圩初中岗位设置及职称聘任与兑资办法》。

一、关于岗位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岗位设岗及晋级办法如下:

(一)竞聘中高一、二、三级教师岗位

1.竞聘条件:被评为中学高级教师并已经兑资的人员。

2.竞聘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的按职称批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人选,如职龄相同则按教龄顺序确定人选,如教龄也相同则按档案年龄顺序确定人选(会计室提供档案年龄)。

3.竞聘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的按职称批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人选,如职龄相同则按教龄顺序确定人选,如教龄也相同则按档案年龄顺序确定人选(会计室提供档案年龄)。

4.竞聘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的按职称批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人选,如职龄相同则按教龄顺序确定人选,如教龄也相同则按档案年龄顺序确定人选(会计室提供档案年龄)。

(二)竞聘中级一、二、三级教师岗位

1.竞聘条件:被评为中学一级教师并已经兑资的人员。

2.竞聘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的按职称批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人选,如职龄相同则按教龄顺序确定人选,如教龄也相同则按档案年龄顺序确定人选(会计室提供档案年龄)。

3.竞聘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的按职称批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人选,如职龄相同则按教龄顺序确定人选,如教龄也相同则按档案年龄顺序确定人选(会计室提供档案年龄)。

4.竞聘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的按职称批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人选,如职龄相同则按教龄顺序确定人选,如教龄也相同则按档案年龄顺序确定人选(会计室提供档案年龄)。

(三)竞聘中学初级一、二级教师岗位

1.竞聘条件:被评为中学二级教师并已经兑资的人员。

2.竞聘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的按职称批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人选,如职龄相同则按教龄顺序确定人选,如教龄也相同则按档案年龄顺序确定人选(会计室提供档案年龄)。

3.竞聘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的按职称批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人选,如职龄相同则按教龄顺序确定人选,如教龄也相同则按档案年龄顺序确定人选(会计室提供档案年龄)。

(四)中学高级教师设置岗位为三个等级

1.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五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六级专业技术岗位)

3.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五)中学中级教师设置岗位为三个等级

1.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八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九级专业技术岗位)

3.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六)中学初级教师设置岗位为二个等级

1.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学校成立职称聘任小组,根据办法程序确定聘任老师职级。评定结果及各位老师评分得分情况等进行公示,公示无争议后,再确定具体人选。

三、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岗位设置及职称聘任与兑资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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