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岗位设置及职称聘任与兑资更公平、公正、合理、科学,聘任过程公开透明,制订《宿城区罗圩初中岗位设置及职称聘任与兑资办法》。
一、关于岗位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岗位设岗及晋级办法如下:
(一)竞聘中高一、二、三级教师岗位
1.竞聘条件:被评为中学高级教师并已经兑资的人员。
2.竞聘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的按职称批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人选,如职龄相同则按教龄顺序确定人选,如教龄也相同则按档案年龄顺序确定人选(会计室提供档案年龄)。
3.竞聘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的按职称批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人选,如职龄相同则按教龄顺序确定人选,如教龄也相同则按档案年龄顺序确定人选(会计室提供档案年龄)。
4.竞聘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的按职称批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人选,如职龄相同则按教龄顺序确定人选,如教龄也相同则按档案年龄顺序确定人选(会计室提供档案年龄)。
(二)竞聘中级一、二、三级教师岗位
1.竞聘条件:被评为中学一级教师并已经兑资的人员。
2.竞聘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的按职称批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人选,如职龄相同则按教龄顺序确定人选,如教龄也相同则按档案年龄顺序确定人选(会计室提供档案年龄)。
3.竞聘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的按职称批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人选,如职龄相同则按教龄顺序确定人选,如教龄也相同则按档案年龄顺序确定人选(会计室提供档案年龄)。
4.竞聘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的按职称批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人选,如职龄相同则按教龄顺序确定人选,如教龄也相同则按档案年龄顺序确定人选(会计室提供档案年龄)。
(三)竞聘中学初级一、二级教师岗位
1.竞聘条件:被评为中学二级教师并已经兑资的人员。
2.竞聘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的按职称批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人选,如职龄相同则按教龄顺序确定人选,如教龄也相同则按档案年龄顺序确定人选(会计室提供档案年龄)。
3.竞聘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的按职称批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人选,如职龄相同则按教龄顺序确定人选,如教龄也相同则按档案年龄顺序确定人选(会计室提供档案年龄)。
(四)中学高级教师设置岗位为三个等级
1.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五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六级专业技术岗位)
3.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五)中学中级教师设置岗位为三个等级
1.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八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九级专业技术岗位)
3.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六)中学初级教师设置岗位为二个等级
1.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学校成立职称聘任小组,根据办法程序确定聘任老师职级。评定结果及各位老师评分得分情况等进行公示,公示无争议后,再确定具体人选。
三、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岗位设置及职称聘任与兑资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