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信箱sczxtg@163.com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为民服务>服务专题>教育服务>政策通知

宿城区学生资助政策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9-30

为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精准资助,应助尽助,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宿迁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2版)》等文件,以下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本学期教育资助:

在我区就读(在籍在校)的原“十三五”建档立卡学生、城乡低保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困境儿童、边缘易致贫、低保边缘户、支出型困难、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的警察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和家庭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件等导致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园)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幼儿)。

1.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500元。同时,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助以及对重点帮扶对象实施发展型资助。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标准:按每生每学期小学500元、初中625元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将建档立卡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学期小学750元、初中1000元。

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按每生每学期1000元标准对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学期1500元。

如您需要申请,请和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联系。

我们也善意提醒,可能有诈骗分子利用学生资助名义,给您发信息、打电话,采取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您一定提高警惕。

感谢您对宿城区学生资助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

联系电话:0527-84239723809099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打印页面】【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