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诚信会计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申请注销学校的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和《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9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注销“宿迁市诚信会计职业培训学校”及其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人社民3213004000031号)。
请你校在收到本批复后,持本批复及时到民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财务清算和善后工作。
宿迁市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