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信箱sczxtg@163.com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为民服务>服务专题>就业服务>政策法规

关于同意注销宿迁市诚信会计职业培训学校的批复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6-16

宿迁市诚信会计职业培训学校

申请注销学校的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和《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9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注销宿迁市诚信会计职业培训学校”及其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人社民3213004000031)。

请你校在收到本批复后,持本批复及时到民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财务清算和善后工作。

宿迁市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6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打印页面】【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