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宿人社发〔2020〕42号)、《关于印发宿迁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宿财社〔2020〕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宿人社发〔2023〕18号)等文件精神,经自主申报、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拟确定以下112人符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112人符合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条件,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27-82960826。
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