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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施教区优化调整方案公示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5-27

20249,宿城区新建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宿迁木渎实验学校(宿迁河滨实验学校: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宿迁校区、宿迁市实验小学河滨校区)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相对就近、尊重历史、大路大河、生源分布等原则,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对部分学校施教区进行优化调整,并于2024年秋季学期执行。现将优化调整方案向社会公示。

公示电话:0527—829602430527—82960314

公示时间:2024527日—62

宿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7日

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施教区

优化调整方案

一、划分和调整方案

1.宿迁木渎实验学校(宿迁河滨实验学校: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宿迁校区、宿迁市实验小学河滨校区)

施教区范围:西至通湖大道、东至发展大道、北至京杭运河、南至古黄河。(中小学施教区一致)

施教区区域图:

2.南师附中宿迁分校城北路校区初中(小学施教区不变)

初中施教区范围:西至发展大道、东至京杭运河、北至京杭运河、南至洪泽湖路。其中,区域一南师附中宿迁分校城北路校区初中与宿迁市实验学校初中双选区保持不变。

初中施教区区域图:

二、有关说明

1.本次调整方案未涉及到的宿城区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区域仍按原施教区执行;

2.原河滨小学撤并,2024年秋季学期新二至六年级学生分流至宿迁木渎实验学校(宿迁河滨实验学校: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宿迁校区、宿迁市实验小学河滨校区);

3.本次调整方案由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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