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信箱sczxtg@163.com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宿城视点>公告公示

关于划定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9-04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将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安全保护区划定范围。

地点

铁路起讫里程

左右侧

自铁路线路路堤

坡脚或者铁路桥梁

外侧起向外距离(米)

宿城区洋北街道

DK3+080~DK6+875

两侧

10

二、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安全保护区与既有(含)公路、河道、航道、水利设施等控制区、管理区、保护区重叠的区域,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不再重复划定安全保护区,该区域各方相关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三、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应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打印页面】【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