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39号)等文件要求,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宿城区两河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9日,征求意见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城分局联系。
联系人:宋康佳
联系电话:0527-84380003
通讯地址: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东楼十楼1012室
邮箱:354860342@qq.com
附件:《宿城区两河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5日
附件
宿城区两河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5、《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
6、《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
7、《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
8、《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当前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442号);
9、《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
10、《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
11、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028号);
1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85号);
1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39号);
14、《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宿政规发〔2023〕4号);
15、《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宿迁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宿政规发〔2023〕17号);
16、《宿迁市宿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7、《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8、宿迁市宿城区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和影像数据;
19、宿迁市宿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0、其他相关资料。
二、片区基本情况
本次调整方案涉及宿迁市宿城区2022-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宿城区两河东片区,位于宿城区古城街道、河滨街道、双庄街道、支口街道,东至迎宾大道,西至振兴大道,南至滨河路,北至宿迁大道。
方案涉及府前社区、石篓社区、盐路社区、康堡社区等4个行政村,调整前片区规模132.3873公顷,调整后片区规模142.6735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调整前后片区规模情况如下表:
表1宿城区两河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调整前后片区规模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片区名称 |
所在乡镇 |
调整前片区规模 |
调整后片区规模 |
调整规模 |
1 |
宿城区两河东片区 |
古城街道、河滨街道、双庄街道、支口街道 |
132.3873 |
142.6735 |
+10.2862 |
合计 |
132.3873 |
142.6735 |
+10.2862 |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两河片区拥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自然生态禀赋以及发展潜力,是宿迁城市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通过挖掘特色资源,合理利用滨水空间,激发片区活力,按照“生态优先、区域协调、科技创新、节约集聚”的城市发展理念,加快该地区规划建设,对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对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对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四、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片区将拓展宿城城区生活片区空间,以文化创意、文化旅游为产业特色,以高品质居住为主导,融合商业服务、娱乐休闲、教育培训及旅游配套等为一体,积极响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注重新型服务业发展的创新与融合,有力助推宿迁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打造生态宜居片区。
五、公益性用地
调整后宿城区两河东片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达到《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39号)规定的比例要求,不存在不予批准的情形。
六、规划符合情况
1.本次调整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和要求,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本次调整方案调整后成片开发范围均位于《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关于片区范围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要求。
3.本次调整方案符合相关详细规划,片区规划地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
七、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情况
本次调整方案调整后成片开发范围不涉及《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八、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本次调整方案调整后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居住、商业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计划在批准后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九、选址适宜性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不存在土壤污染,不存在矿产压覆以及不存在文物遗存。
十、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1.征地补偿标准:参照《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宿迁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宿政规发〔2023〕17号)和《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宿政规发〔2021〕2号)的标准执行。
2.征地安置:宿城区人民政府计划通过货币安置、社保安置、搬迁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可以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3.征地程序: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城分局将严格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十一、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1.土地利用效益:有效整合区域内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要素的统筹利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2.经济效益:成片开发片区的建设,有利于促进片区形象的提升和城市功能的完善,同时可带动区域土地资源价值的提升。
3.社会效益:有利于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就业率,保障公共利益。
4.生态效益:有利于促进宿城区生态资源整合、生态功能强化与生态景观打造。
十二、结论
《宿城区两河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图 拟调整片区调整前后位置示意图
(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