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39号)等文件要求,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龙河广州路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9日,征求意见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城分局联系。
联系人:宋康佳
联系电话:0527-84380003
通讯地址: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东楼十楼1012室
邮箱:354860342@qq.com
附件:《龙河广州路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5日
附件
龙河广州路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5、《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
6、《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
7、《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
8、《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当前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442号);
9、《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
10、《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
11、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028号);
1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85号);
1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39号);
14、《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宿政规发〔2023〕4号);
15、《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宿迁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宿政规发〔2023〕17号);
16、《宿迁市宿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7、《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8、宿迁市宿城区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和影像数据;
19、宿迁市宿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0、其他相关资料。
二、片区基本情况
本次调整方案涉及宿迁市宿城区2023-03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龙河广州路东片区,位于宿城区龙河镇。东至新扬高速向西约50米,南至朱瑞大道,西至广州路,北至潘庄斗渠。
方案涉及沈桥村1个行政村,调整前片区规模53.7348公顷,调整后片区规模55.3159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调整前后片区规模情况如下表:
表1龙河广州路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调整前后片区规模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片区名称 |
所在乡镇 |
调整前片区规模 |
调整后片区规模 |
调整规模 |
1 |
龙河广州路东片区 |
龙河镇 |
53.7348 |
55.3159 |
+1.5811 |
合计 |
53.7348 |
55.3159 |
+1.5811 |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片区位于龙河镇,拥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自然生态禀赋以及产业优势。通过整合地区资源,优化区域空间结构,加快该地区规划建设,可实现产业集聚发展,有效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绿地面积占比更高,布局更合理,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等公共设施资源可实现资源共享,更好地提升了区域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实现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按照征收一片、建设一片、建成一片的总体要求,统筹编制重点建设区域成片开发方案。以系统性、完整性、连片区为原则,一方面补齐设施短板、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能级,促进区域合理城市化进程;另一方面进一步挖掘存量建设用地资源,以保护区域农民利益为前提,以片区为整体功能单元开展插花地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切实发展土地资源高效配置的作用。最终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发展目标,高效配置土地资源、提升城市功能,强化生态服务功能,推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片区建设将推动龙河镇经济快速增长和结构调整,加速龙河镇的城市化进程及现代产业的发展。片区内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绿色高效新型工业体系,加强产业集聚,充分解决周围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并带动相关服务业和城镇建设快速发展。
五、公益性用地
片区内绿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等属于公益性用地,占片区总面积的20.55%。龙河广州路东片区调整方案为工业主导方案,工矿仓储用地占79.45%,符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39号)规定公益性用地不低于20%比例要求,不存在不予批准的情形。
六、规划符合情况
1.本次调整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和要求,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本次调整方案调整后成片开发范围均位于《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关于片区范围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要求。
3.本次调整方案符合相关详细规划,片区规划地类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
七、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情况
本次调整方案调整后成片开发范围不涉及《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八、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本次调整方案调整后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工业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计划在2025至2030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九、选址适宜性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不存在土壤污染,不存在矿产压覆以及不存在文物遗存。
十、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1.征地补偿标准:参照《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宿迁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宿政规发〔2023〕17号)和《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宿政规发〔2021〕2号)的标准执行。
2.征地安置:宿城区人民政府计划通过货币安置、社保安置、搬迁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可以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3.征地程序: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城分局将严格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十一、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1.土地利用效益:有效整合区域内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要素的统筹利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2.经济效益:成片开发片区的建设,有利于促进片区形象的提升和城市功能的完善,同时可带动区域土地资源价值的提升。
3.社会效益:有利于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就业率,保障公共利益。
4.生态效益:有利于促进宿城区生态资源整合、生态功能强化与生态景观打造。
十二、结论
《龙河广州路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图 拟调整片区调整前后位置示意图
(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