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0号
2025年7月25日,宿迁市人民政府以苏政地N〔2025〕1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洋河镇红庙村集体土地1.7696公顷,其中农用地1.4246公顷(耕地1.0281公顷),建设用地0.3450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宿迁市宿城区2025年度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洋河镇红庙村村集体、三组、双东组、双西组、西张组。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洋河镇红庙村村集体:农用地0.2710公顷(耕地0.0031公顷),建设用地0.0010公顷;
洋河镇红庙村红庙三组:农用地0.0079公顷,建设用地0.3440公顷;
洋河镇红庙村双东组:农用地0.0199公顷(其中耕地0.0023公顷);
洋河镇红庙村双西组:农用地0.7781公顷(其中耕地0.7195公顷);
洋河镇红庙村西张组:农用地0.3477公顷(其中耕地0.3032公顷)。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