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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宿城区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公告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7-10

由于《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城区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宿区政办发〔201924号)文件的制定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已被废止,为更好规范并统一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经请示区政府同意,现决定废止宿区政办发〔201924号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废止《宿城区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批复

            

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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