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同意发放宿迁鹏遥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法定代表人为李新良,培训项目为美术,培训场所面积为150平方米。公示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宿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联系电话:0527-82960620)。
宿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