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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放《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公示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4-24

拟同意发放宿迁鹏遥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法定代表人为李新良,培训项目为美术,培训场所面积为150平方米。公示时间:2025424日至20255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宿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联系电话:0527-82960620)。

宿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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