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区市监罚催〔2025〕151号
宿城区凯旋门澳门豆捞火锅加盟店:
本局于2024年7月31日对你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宿区市监处罚〔2024〕190号)。你店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没收违法所得64697.2元;罚款12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店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店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施雪晴、陈巍 联系电话:0527-84311336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文汇巷10-10
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