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规定>的通知》(苏退役军人规〔2024〕2号)及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宿退役军人发〔2025〕1号)文件要求,经公开征集、自主申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环节,经研究,拟确定宿迁市金石职业培训学校承担宿城区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3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及遴选结果有异议,可向宿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反映。
联系电话:宿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527-82962080
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组 0527-80979908
宿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