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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江苏精品”申报开始!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3-15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江苏精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质委办〔20231号〕文件精神,宿城区2023年度“江苏精品”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一、关于“江苏精品”

“江苏精品”认证是在新形势下参照国际惯例、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品牌战略的一项开拓性工作,其主要目的就是以标准为引领、以认证为手段,通过对符合高标准、高品质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进行第三方认证,推动形成一批自主创新、品质高端、服务优质、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的“江苏精品”品牌群体,对新认定的“江苏精品”企业,可获30万元的奖励资金。截至目前,我区已有3产品通过“江苏精品”认证。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符合省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相关条件:

1.所推荐企业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服务)拥有自主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

2.所推荐企业在“创新发展、质量卓越、品牌引领、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符合《“江苏精品”评价通则(DB32/T 3843-2020》《“江苏精品”认证管理办法》要求;

3.所推荐企业近三年无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记录;

4.所推荐企业对于国家已发布并适宜开展认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直接采用。申报企业必须提供产品(服务)明示的执行标准,同时提炼形成执行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比对的“主要关键性能对比表”。

同时还需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一)农业

申报单位应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其中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单位、农业技术推广单位优先推荐。依法成立并正常经营3年以上。

1)具备较好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技推广和综合服务能力。

2)达到所属子行业领域所要求的规模,种植业、林业要求地域连片面积1000 亩以上,养殖业要求年饲养大牲畜1000 头、猪羊10000头、家禽100000羽以上,渔业养殖水体300亩、工厂化生产产量年产500吨以上。

3)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产品2022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对申报产品是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可适当降低销售额门槛,同时提供地理标志等佐证材料。

(二)制造业

申报单位应为行业龙头企业、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在省内注册且有固定生产场所,批量生产3年以上。

1)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2022年消费类产品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生产资料类产品销售额达到3亿元以上;对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产业链延伸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列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可适当降低销售额门槛,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2)企业利税在全省同类企业领先,近2年内利税保持正增长。

3)主导或参与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企业优先推荐。

(三)服务业

申报单位应为服务性企事业单位或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依法成立并正常经营3年以上。

1)服务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2)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我省同行业前列,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3)初步建立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能够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提升。

三、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各申报企业请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于4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宿城区市场监管质量监督管理科。

地址:宿城区富康北路1226室(苏州银行东门对面)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8439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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