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职称评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公平化,根据区教育局及人社部门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与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平等晋升”的原则,完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制度,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二、适用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晋升条件
(一)聘任对象为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师德规范,年度考核合格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聘任相应职称岗位,任职时间符合上级规定最低年限要求,方可参与竞聘高一级岗位。
(三)近一年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聘:
(1)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能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
(2)教育教学行为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极坏影响,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不称职的;
(3)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4)不符合上级部门关于职称评聘相关规定的。
四、组织机构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平等晋升”的制度,成立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修永
副组长:陈兴波 韩家兴 力伟
组 员:蒋家强 周继威 范雪松 母昌全 徐守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科室,周继威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五、晋升程序
(1)晋升条件
1.取得现岗位兑资时间先后;
2.职称评定时间先后;
3.参加工作时间先后;
4.档案年龄大小。
凡符合条件申请岗位晋升教师,按照晋升条件中1-4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2)认定与初审
学校工作小组对教师所提交的材料依据本方案进行认定,确定初步人选,并提交职称晋升工作小组初审。
(3)公示与聘任
领导小组将考评结果初定人选在校园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人社部门审核聘任。
六、附则
1.本方案未提及事项,一律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即生效,解释权属学校岗位晋升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