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信息
1.居民生活用电业务办理需携带哪些资料?
(1)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
(2)用电地址物权证明(如不动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部门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等)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居民低压充电设施报装业务办理需携带哪些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车主或车位产权人的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台胞证及港澳身份证件/公安机关户籍证明之一),您可以临厅通过我们柜台政企共享渠道自主调用,或通过“网上国网”APP等线上渠道在线验证身份证明信息。
(2)车位证明:车位购买证明(发票、合同、协议其中任意之一复印件);若为租赁车位,需提供租赁超过一年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电动汽车证明:购车发票、购车合同、购车协议、车辆完税证明、车辆转让证明、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之一。
(4)物业许可证明:经物业(或业委会、居委会)允许施工的证明,需加盖公章。
注:
(1)农村自建房等房前屋后无独立车位产权情况下,需提供房产(宅基地)证明代替车位产权证明。若无土地证、房产证或宅基地证明的,须由所在乡(镇)及以上级别政府部门根据所辖范围开具土地使用证明。
(2)在无物业单位的县乡社区、自然村建设充电桩,不再收取允许安装证明;在宅基地房前屋后建设充电桩,不再收取车位使用权证明。
3.低压非居民用电业务办理需携带哪些资料?
(1)用电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非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用电地址物权证明(如不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高压用电业务办理需携带哪些资料?
(1)用电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非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用电地址物权证明(如不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3)用电设备清单(如不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4)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政府相关部门的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等)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