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使用安排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18078X/2025-00052 | 分类 | 乡村振兴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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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陈集镇人民政府、屠园镇人民政府、埠子镇人民政府、龙河镇人民政府、蔡集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宿财农改办〔2024〕10号)文件要求,本次下达的中央衔接资金360万元,支持村数为12个,每村30万元,支持具备条件的村充分挖掘利用当地资源,有效改造利用资产,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结合我区各镇、村实际情况,经调研论证,将下达我区的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360万元用于陈集镇、屠园镇、埠子镇、龙河镇、蔡集镇等相关村居(详见附件)项目建设。请各镇、村严格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宿财农改办〔2024〕10号)文件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加快项目实施,保证按时达到资金支出的进度要求。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要求7月底达58%、10月底达83%、12月底达100%。各单位要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强绩效执行监控,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合理运用绩效管理成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宿城区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