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18078X/2025-00045 | 分类 | 乡村振兴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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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中扬镇人民政府、埠子镇人民政府、王官集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25﹞13号),本次下达我区的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2434万元,其中重点县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1420万元,六大片区重点工程建设补助679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补助335万元。
结合2025年我区申报片区重点项目及富民强村项目,经会办论证并请示区领导同意,现将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分配如下:
1.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20万元,用于埠子镇肖桥标准化厂房项目620万元,王官集镇渔文化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800万元。
2.六大片区重点工程建设补助679万元,用于中扬镇岭桥村标准化厂房项目。
3.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补助335万元属于约束性任务,用于2025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附件:宿城区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表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宿城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