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18078X/2025-00018 | 分类 | 乡村振兴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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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扬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107号)文件要求,本次下达的中央衔接资金,主要用于片区重点工程项目补助。资金使用上突出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要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补上短板弱项,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结合我区申报片区重点项目及2025年宿城区衔接资金项目库项目情况,经调研论证,请示区委区政府同意,将提前下达我区的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1万元全部用于中扬镇岭桥村标准化厂房项目。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1万元下达给你镇,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宿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宿财规﹝2022﹞2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107号)文件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在7月底、10月底和年底前分别不低于58%、83%和100%(除质保金外)。要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强绩效执行监控,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合理运用绩效管理成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宿城区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表
2.宿城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宿迁市宿城区乡村振兴局 宿迁市宿城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