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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安排使用的通知
索引号 01618078X/2024-00157 分类 乡村振兴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其他
发布机构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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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安排使用的通知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的通知》(宿财农改办20245号)文件要求,2024年省以上财政按照平均每村80万元标准支持12个村,中央资金已提前下达,此下达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480万元,明年视绩效评价情况安排剩余补助资金,已安排的省级补助资金优先拨付建设进度快的项目,且资金额度不得超过该项目按照标准计划安排的省级补助资金资金安排详见附件1)。

2023已收到中央、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924万元,支持村数为14个,每个村居66万元,已安排到位。此次安排的2023年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剩余资金196万元,每个村居14万元(资金安排详见附件2)。

请各镇、村严格按照《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的通知》(宿财农改办〔20245号)和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文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宿城区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分配表

      2.宿城区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剩余补助资金分配表

      3.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绩效目标



宿城区委组织部      宿城区农业农村     宿城区财政局   

202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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