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集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依据《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师考核评价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朱军
副组长:伏健、司来武、陈波、陈太琼、王继辉
成 员:沈建飞、高强、徐升、苏红叶、许红波、沈玉柳、
陈太元、房素云、邱永丰、孙兆军、胡小波、朱建
刘良方、仓义生、陈海军、 陈旺、刘利锋 、王利
张文利、左康正
1.核算组
组 长:伏健
成 员:徐升、苏红叶、沈玉柳、刘良方、陈旺
2.监督组
组 长:王继辉
成 员:高强、孙兆军、左康正、房素云、胡小波
二、方案项目
(一)目标任务
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构建以师德为基础,以业绩为导向,重岗位、重贡献的教师评价和绩效激励机制,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形成良好干事创业氛围,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整体原则。考核面向包括学校领导在内的全体教师;坚持教师评价信息的整体性,即真实、准确、全面。
2.客观性原则。对教师评价时支持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作出准确的评价。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教师的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发挥改革评价的指向作用。
4.可行性、科学性原则。对教师的评价既要符合当前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又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5.激励性原则。通过评价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最大限度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三)实施范围
全体教师
(四)评价内容
1.师德师风(10分)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自觉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教师严格履行学校规章制度和作风效能建设规定,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4分)。(按照学校的考勤考核制度执行,4分扣完此项不得分;量化得分与扣钱同时进行,每学期教师可以有三天病、事假不扣分和钱,但是不作为出满勤)
(2)不参与有偿补课、推销教辅资料、违反教育惩戒规则等师德行为(3分)。
(3)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内容。服从学校的工作分工,团结协作,关爱学生(3分)。
2.教育教学工作(70分)
(1)课时量(40分)
教师标准课时量严格按照《关于推动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宿区发〔2019〕14号)文件规定。小学周满课时标准为:语文、数学、英语10-14节,科学12-14节,道德与法治、体育、美术、音乐、综合实践、地方课程14-18节。根据不同学科劳动状况,参考的语、数、外,按1.2课时计算,科学和道法按1.1课时计算;不参考的其他学科按1课时计算。由教育局备案的副校级教干按照平均课时量的60%核算成满课时计算、中层教干由学校按照平均课时量的80%核算成满课时计算,班主任按照平均课题量的80%核算满课时计算。承担满课时量的得40分。
若代不满周课时量或超过周满课时量,则按本学期的平均课时量每节得分计算课时量。具体课时量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算。
课时量核算办法:
a.班级数*30得出全校每周总课时数A
b.中层教干、班主任按0.8,副校级按0.6,普通教师按1.0,累计折算全校实际人数B。
c.A/B=人均周课时数C。
d.40分/(C*每学期实际开展周数)=平均每课时实际得分D
e.D*每人每学期实际开展课时总数=个人实际得分E。
f.中层教干和班主任实际得分E/0.8,副校级实际得分E/0.6,为最后得分。
(2)教育教学常规(30分)
①教育常规(2分)
a.积极参与班级日常管理、值日、两操、放学、就餐值班(2分)。
②教学常规(8分)
a.认真备课。认真研读教材,编写高质量的教案,在教案中体现二次备课。(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的集体备课,50周岁以下要上备课组课,50周岁以上自愿上备课组课)(2分)。
b.认真上课。提前三分钟候课,带案上课,上课使用普通话,尽量使用多媒体上课,课堂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结合学科教学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分)。
c.积极参加听课。全学期听课笔记满20节得满分,不足20节按照比例得分(2分)。
d.作业布置与批改。合理布置作业,及时批改学生的作业,无错批、漏批现象。辅导学生,积极参与学困生辅导,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针对学生的各项考核工作(2分)。
③学科教学质量(20分)
a.在学校组织的期末教学质量检测中(语文、数学、英语),以年级均分为参照,具体得分如下表。
标准(年级 均分) |
班级数前三分之一依次递加0.5 |
≥年级均分 |
年级均分-班级均分≤1.5 |
年级均分-班级均分≤3 |
年级均分-班级均分≤4.5 |
年级均分-班级均分≤6 |
年级均分-班级均分≤7.5 |
年级均分-班级均分≤9 |
年级均分-班级均分≤10 |
年级均分-班级均分>10 |
得分 |
加分 |
20 |
19 |
18 |
17 |
16 |
15 |
14 |
13 |
10 |
b.科学、德法在平均成绩达到及格的前提下(及格应该达到总分的60%及以上),达到或超过年级平均分的得20分,低于年级平均分1.5分以内的得19分,低于年级平均分1.5-2.5分的得18分,低于年级平均分2.5分以上的得16分。学科班级均分不及格的,得10分,(均分及格的基础上名次在班级数前三分之一的从最后一名到第一名依次递加0.5分)
c.带语文数学又带科学德法的,语文、数学按70%算,科学、德法按30%,然后两个相加。德法、科学每兼一个班总分另加1.5分。
d.专职英语、科学、品德带多个班可以用两种算法就高不就低。 ①每个班的成绩和年级均分相比得出结果,再求平均分。 ②每个班级成绩相加求平均再和年级均分相比得出的数据。取得分高的计入考核。
e.语文、数学、英语老师兼任非测试科目的以测试科目成绩计入总分。
f.没有测试科目的教师(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劳技、一年级科学、道德与法治等)由学校成立考核小组,针对不同年级的教学内容进行现场抽测决定教学成绩。占比70%-80%之间。
g.六年级最后一次(小升初)考试,考试成绩和上一年相比进步的情况下给予奖励,奖金从绩效工资中出,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六年级毕业考试奖励办法。
3.安全管理( 10分)
a.积极参与学校的“安全四定”值班,确保职责范围内学生安全(具体考核方案由安稳办负责)。
4.专业成长(10分)(累计总分不超过10分)
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心中勇于探索和创新。
(1)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教师:
①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专业课题研究中(以结题时间为准)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主持人得全分,参与者减半;规划、教研课题得满分,学会课题减半)
②在教育组织部门组织或推荐的论文评比中获奖,一等奖省级得2分,市级得1.5分,区级得1分;二等奖省级得1.5分,市级1分,区级0.5分(学会获奖减半)。
③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专业活动中开设公开课或讲座,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开设校际公开课或讲座0.5分,开设校级公开课0.25分(学校教研活动执教的公开课按照校级公开课计算。)
累计不超过3分。(每项不超过1分)
(2)个人竞赛
在教育部门组织的基本功比赛(含班主任)、优质课评比中,一等奖省级5分,市级4分,区级2分;二等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1.5分。获得校级基本功比赛(含班主任)、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得0.5分,二等奖得0.25分。
累计不超过5分。
(3)引领示范。获得青蓝工程、师德结对等优秀指导教师表彰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校级0.5分。指导青年教师获得教学成果奖、教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校级0.5分;二等奖省级2分,市级1分,区级0.5分。
累计不超过0.5分。
(4)辅导学生
辅导学生在教育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省级2分,市级1分,区级0.5分,二等奖减半。辅导学生在学校组织的比赛中获一等奖0.25分,二等奖0.15分。
累计得分不超过1分。
(5)读书笔记、教学随笔撰写。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指定书目的阅读并要有一定的读书笔记或其他教育教学类的理论书籍;完成规定量的教学随笔撰写(0.5分)。
(2)50周岁以上教师:
①教育科研。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专业活动中开设公开课或讲座,省级6分,市级5分,区级4分。开设校际公开课或讲座3分,开设校级公开课1分。
累计得分不超过2分。
②引领示范。获得青蓝工程、师德结对等优秀指导教师表彰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校级1分。指导青年教师获得教学成果奖、教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省级6分,市级4分,区级2分,校级1分;二等奖省级4分,市级2分,区级1分、校级0.5分。
累计不超过0.5分。
③辅导学生
辅导学生在教育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二等奖减半。辅导学生在学校组织的比赛中获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累计得分不超过2分。
④读书笔记、教学随笔撰写。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指定书目的阅读并要有一定的读书笔记或其他教育教学类的理论书籍;完成规定量的教学随笔(0.5分)
⑤个人竞赛:参照50周岁以下教师“个人竞赛”标准执行。(5分)
5.加分项
(1)工作量。(根据完成工作折算成钱加在绩效工资里)
①备课组长每学期加100元;教研组长每学期加200元。
②因业务检查临时抽调参加检查的教师每次加50元计入绩效工资,教干参加检查的不得分。
③考虑到一年级语文、数学教师带小学生辛苦,每学期加300元。
④晨读与午写累计课时,按每节课2元计算。
(2)学术荣耀。
本学年度,省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正高级教师加2分,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市名教师、市千名拔尖人才第一层次培养对象1.5分,市学科带头人、区名教师1分,市骨干教师、市千名拔尖人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0.5分,区骨干教师0.25分。每人次最多只计算1次最高分。
(五)评价程序
1.成立教师评价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教干、普通教师代表(其中普通教师代表不低于1/3)。
2.根据评价内容制定量化考核细则,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通过,报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3.根据考评细则对全体教师进行考评,每学年确定一次考评结果。
(六)评价结果
根据教师的考评得分,得出教师评价结果,教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按照校长室、中层、50岁以下教师、50岁以上教师,从高往低按照20%、30%评出优秀、良好等第。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不低于5个工作日。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价结果不得为“优秀”
(1)不能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学校安排的工作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
(3)教育教学管理方式不当,引起学生家长不满,造成不良影响的;
(4)师德师风低于10分的;
(5)课时量未达到学校平均课时量的;
(6)根据学校制定的细则不能认定为优秀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1)未能正常履行基本的教学职责,又不能承担校内外其他工作或者不服从安排参与有关工作的;
(2)一学年请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婚假、丧假和重大疾病等请假按相关文件执行)或旷工(或请假逾期不归)连续10天以上的;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宿迁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等列举行为受到处分的;
(4)出现职责范围内学生安全事故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
(5)根据学校制定的考评细则定为不合格的。
3.病假人员待遇
病假人员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按照《关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待遇的通知》(宿人社发〔2012〕167)规定执行。
(七)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教师评价结果运用到教师管理和评价各个方面,包括绩效考核、职称评聘、岗位晋升、优秀评选、干部选拔等。
1.教师奖励性绩效=(学校奖励性工资总量-满勤奖-加分项)÷全体教师的考核评价总分×教师个人考核评价得分+满勤奖+加分项。
2.教辅人员按上级要求发放。
3.考评结果不合格及长期病假、不在岗(借调人员除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4.产假人员在不超过法定时间内,绩效工资取学校整体平均数的85%。超出法定时间的,另外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5.教师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调课的按照每节课20元给上课教师(①此项费用从教师考勤扣钱中出,如有盈余则平均分给每给每个教师;②如果考勤扣钱不够支付的则从绩效工资总额中支付不足的部分)。
6.请病假、事假满一个月的扣除当月绩效。
7.从教干岗位上退下来的人员不享受教干津贴,但是在课务安排上按照原标准执行不变。
(八)其他
1.学年结束,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将参照个人考核得分,分类按比进行分配。共四类,即50周岁以上教师;50周岁(含50)以下教师;中层教干;校级教干。
2.如遇到现实状况与方案发生冲突,再进一步完善。
三、本实施方案时间:2021年9月起执行。
附件:教师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提升在岗履职服务意识,保障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对陈集小学现行考勤制度补充完善。内容如下:
1.未按时签到的一次扣0.5分,扣10元。
2.迟到半小时以内,一次扣1分(含提前告知)扣10元,超过半个小时的按照半天事假计算扣1.8分、18元,累计迟到3次以上加扣30元。
3.旷会一次扣2分(周前会、集会、临时会议等),扣30元。早退一次扣1分不超过1.5小时扣10元,(超过1.5小时按照半天病、事假计算)。
4.工作时间,由学校组织随机查岗,不在岗也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一次扣10分并罚款100元。
5.请病、事假一天扣3分,扣30元。请半天假的,按全天60%计算。连续请假10天以上的,报教育局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相关的文件执行工资待遇。
6.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15天,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婚假、产假,丧假(直系亲属: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假期除外。
7.产假期满人员,在哺乳期期间,学校适当照顾其上班时间,第一学期可以晚来、早走1小时,第二学期正常参加出勤考核。
8.退休人员在领取第一个月退休金前正常参加考勤。
9.原考勤制度与本制度有出入的,以本制度为准。
10.本制度从2021年9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