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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宿城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引号 01432011X/2023-00023 分类 财政预决算报告   财政    报告
发布机构 宿城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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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城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力克服减税降费、经济下行、疫情反复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决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力落实三保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重点领域资金保障,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辖区内列统收入,下同40.5亿元,口径增长11.9%税收占比94%。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32.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1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8.73亿元、调入资金14.1亿元,收入总计100.99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07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8.8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1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3.4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2亿元,支出总计100.99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2.区本级情况

区本级(含区直、街道、宿城经济开发区和运河宿迁港,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21亿元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32.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1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2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8.73亿元、调入资金13.56亿元,收入总计99.41亿元。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66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8.8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8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3.4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1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2亿元,支出总计99.41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2.6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9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0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1亿元,收入总计45.73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35.85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63亿元调出资金5.05亿元,支出总计45.73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区本级和全区预算情况相同。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1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48万元,收入总计2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5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84万元,支出总计249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区本级和全区预算情况相同。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18亿元,同比增长18.9%;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88亿元,同比增长14.5%

区本级和全区预算情况相同。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全区情况。目前,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1.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8.1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3.1亿元。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7.1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3.06亿元。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区本级情况。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6.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3.1亿元。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9.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6.6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3.06亿元。

待区财政与市财政、乡镇财政正式结算后,上述四本预算执行情况还会有一些变动,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全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相关审查意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多措并举,承压前行,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较好地服务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统筹资源保重点,聚力支持“三争三创”工作。一是精准施策,全力支持创建“工业百强区”。全年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0.64亿元(地方级退税5.32亿元),惠及企业1400余户。落实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加计扣除等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1.28亿元。安排高质量发展资金0.8亿元,惠及643家企业。年末制造业贷款余额315亿元,同比增长20.5%成功发行宿城科创智造基地知识产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苏北地区首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14家科创企业提供8000万元资金支持。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联合水务A股主板发审过会、箭鹿股份完成新三板创新层转层、亿茂环境箭鹿股份进入省证监局辅导、45家企业实现省股交中心挂牌。二是增强补短,全力支持创建“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安排农林水支出4.8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同比增长22.4%。投入资金1.5亿元,支持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5.01万亩,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累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秸秆还田等惠民补贴资金共计1亿元推动支农惠民政策落实。投入资金1.4亿元,支持退圩还湖、滞洪区、张稿河等水利项目建设。投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57万元,全方位保障已脱贫农户不返贫,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三是突出重点,全力支持创建“全国城市治理样板区”。全年累计安排资金4900万元,全力保障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黑臭河道治理、生活垃圾分类等项目顺利推进,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全年投入12.28亿元用于中心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保障宿黄线、成子湖大道等项目实施,助力打造美丽宜居新宿城。

2.全力以赴抓收支,保证财政平稳运行一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面对复杂严峻形势,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征管合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税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重点领域收入征管,财政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5亿元,同口径增长11.9%,税收占比94%,增幅和税收占比均排名全市三县两区第一。二是策应扶持取得新成效。紧抓中央、省市财力下沉契机,深入研究国务院稳经济33条、江苏省“苏政40条”“苏政办22条”等政策,主动对接、积极策应,全年共争取上级政策资金32.5亿元,同比增长12.8%。争取专项债券资金9.1亿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三是全面盘活存量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强化存量资金统筹调剂使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共收回结余结转指标及资金5.46亿元。四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跨部门项目资金整合,腾出更多资金用于保障基本民生,支持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3.以人为本兜牢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通过年初预算安排、动用预备费、调整预算等方式,统筹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9007万元,保障全区防疫物资采购、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点费用等。二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投入13.75亿元,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政策,推进学校建设及教育现代化,保障6所学校改扩建、13所学校校园提品、3所幼儿园装修等项目建设。安排教育扶贫助学金2219万元,落实教育扶贫政策,资助贫困学生2.4万人次。三是社会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安排各类就业补助资金4090万元,促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做好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173元每人每月提高至192元,累计发放2.48亿元,惠及群众92601人。安排资金8200元,有效落实低收入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安排资金6401万元,保障退役军人安置补助、企业军转干生活补助和义务兵优待金政策落实。安排资金5553万元,保障生活困难残疾人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落实。四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从88元增长至93元,累计投入5.1亿元,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安排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1.28亿元,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457万元,安排基本药物制度补助3415万元,支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4.加快健全体制机制,风险防范能力持续增强。一是圆满完成两个不反弹任务。当年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4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2%累计化解政府隐性债务9.81亿元,超十年化债方案任务3.82亿元,政府性债务率73%,低于120%风险警戒线,始终处于绿色安全等级。二是持续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性债务管理。制定出台《区属国有企业融资合规性联审会审制度》《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7项规范性文件,全方位规范国有企业管理。全年经营性债务规模较年初增速控制在12%以内,经营性债务年平均综合融资成本约6.14%,较年初下降0.26个百分点。三是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开展全区财经纪律及会计制度执行专项检查等活动,对全区123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问题限整改到位。加快健全完善全流程管理制度体系,提请区政府制定出台《宿城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宿区政发[2022]44号),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出台《宿城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意见》(宿区政发[2022]43号),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财政财务内控管理职责,确保财政资金管理安全合规。

2022年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这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区政协的有效监督,得益于各单位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当前财政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财政持续增收压力加大;三保等刚性增支因素较多,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和隐性债务化解任务较重,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预算工作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争三创”目标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着力稳住经济发展大盘。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民生领域和重大发展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合规性、精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绩效,切实做好新形势下财政平衡工作,全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预算安排遵循原则一是突出保障重点在全力兜牢三保底线的基础上,集中财力优先安排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二是坚持厉行节约。切实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压减部门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全面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三是强化资源统筹。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全区各单位资源、资金、资产,加强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全面收回结余结转资金优先通过存量资金盘活等方式解决新增支出需求四是实施全面绩效管理。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将绩效管理成果与预算编制、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42.53亿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下同)增长5%。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98.65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69.96亿元,增长20.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98.65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40.1亿元,增长2.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96.47亿元。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67.97亿元(其中当年区级财力安排支出47.43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对下级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96.47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当年安排区本级支出47.43亿元,主要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2.26亿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建设、公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

2)教育支出10.11亿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困难学生扶贫助学补助、教育教学装备购置、城乡学校建设和改薄工程等。

3)科学技术支出1.54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和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2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品牌文化活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职业年金单位缴费缺口补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抚人员补贴、特殊群体生活救助等各类基本民生保障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4.56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地方配套、基本公共卫生、实施基本药物补贴制度、乡村医生待遇补助等。

7)城乡社区支出3.72亿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及绿化工程维护、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

8)农林水支出3.36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保障行政村居运行、支持重大民生水利工程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补贴农村公交运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

9)住房保障支出4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等。

10)债务还本付息及发行支出2.65亿元(含区级财力安排的线下债券还本支出1.43亿元),主要用于支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偿还2023年到期债券本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即本级,下同)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24.6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收入总计37.34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30.2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支出总计37.34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即本级,下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312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11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99万元,支出总计312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即本级,下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8.62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5亿元。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计划6.36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5亿元。当年结余2.2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91亿元。

三、完成2023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区财政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意见要求,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变化对财政政策和财政收支的影响,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切实提升财政管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全面统筹各项财税国资金融资源要素,为努力实现“全省争进位、苏北争一流、全市争领先”新宿城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一)奋力破解财政“紧平衡”压力,提高财政统筹保障水平。一是强化收入组织。研究制定《全区财政收入综合管理实施意见》,强力推进税收协同共治,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专项核查行动,堵塞征管漏洞。强化职能部门联动,提高土地出让金及基础设施配套费执行到位率,提升收入主动权。二是坚持过“紧日子”。一般性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原则上压减10%以上,突出做好基本民生、工资运转和重大发展项目资金保障。硬化预算刚性约束,除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确定重大事项以及应急救灾支出外,原则上不予追加预算。三是统筹财政资源要素。全面盘活全区各部门、单位的存量资产资金,资产处置、转让等收入一律缴入预算统筹管理,结转1年以上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年度执行中,确需新增支出通过优化现有支出或在同类财政事权的上级专项资金中调剂解决。四是全力向上争取。紧扣中央、省市项目资金投向和政策支持导向,精准分析研究,加强高质量项目储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千方百计向上对接争取,最大限度争取更多项目、政策、资金支持。

(二)坚持政策引领,不断提升经济发展活力。一是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工业百强区”创建目标,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工具,积极优化区级扶持政策体系,重点支持“5321”工程和10条重点产业链建设,推动优质财源高质量发展。二是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政策成效动态监测,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三是积极培育增量财源。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大总部经济招引力度,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推动金融证券、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等现代服务业集群发展,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增长点。四是充分发挥“财政+金融”的积极作用。用活用足“宿园保”“宿微贷”、产业基金、财政贴息、股权投资等支持政策,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等要素,引导和带动各类社会资本、国有资本流向实体经济,为财税收入稳步增长提供内生动力。

(三)紧扣改善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扶贫助学补助等政策。多方筹措资金,支持河滨实验学校、果园实验学校新建及龙河初中、陈集小学扩建,持续扩大优质公办教育资源供给。二是全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坚决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着力保障还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及时足额拨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等基本民生资金。大力支持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新冠疫情医疗救治保障,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三是大力支持城市治理项目推进继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支持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重点项目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重点支持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四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现各级资金、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有效衔接。聚力支持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农业发展等乡村振兴事业稳步推进。

(四)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一是全力确保两个“不反弹”。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统筹各类资产资源,坚决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对标综合财力变化,做好新增债券申报及分配,守住隐性债务风险等级底线,确保政府债务率不反弹。二是全面加强经营性债务管控。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投融资审批机制,强化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防止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向财政传导,分年度、分企业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压降和融资成本上限管控。三是加强政府债券申报管理。持续优选符合债券投资导向的政府投资民生实事项目,做好前期谋划储备。动态更新债券储备项目库,强化债券资金“借、用、管、还”监管。

(五)深化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一体化应用。做好乡镇级预算编制执行、预算单位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各项业务功能全面衔接,推动系统功能逐步完善,形成上下联通、整合共享的全区财政大数据应用体系。二是加强基层财政管理。调整优化区乡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激发镇街园区抓发展、培财源、促增长的主动性。制定基层财政管理细则,加强基层财政人员培训和指导,着力规范乡镇街道财政会计基础工作,增强基层财政服务发展能力。三是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研究出台《宿城区专项转移资金管理办法》《宿城区区级预算调整管理办法》《宿城区区级预算调剂管理办法》等文件,持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四是强化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与财政监督相融合,进一步延伸财政监管链条,围绕区级重点项目支出,扩大绩效评价和专项监督检查范围,切实提升财政监管质效。  

各位主任、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只争朝夕、真抓实干,不断开创财政发展新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税收返还:是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6营改增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分为中央收入部分,由中央财政给予地方的既得利益返还,包括增值税返还、消费税基数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税费改革基数返还等。

3.转移支付: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前者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后者能够体现专项政策导向,专款专用。

4.“三保支出: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个方面的财政支出。

5.“六稳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6.“六保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7.上解支出:指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体制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上交上级政府,并由上级政府统筹安排的资金。

8.调入资金:一般情况下是指为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或按照有关规定,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渠道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

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依法设置的储备性资金,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的超收收入、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等。

10.结转下年支出:是指一些当年安排的项目无法按时完成支出或上级专项资金下达较迟,而该项目下年度还要继续实施或上级专项资金有规定用途,因此当年的预算安排并不收回,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上缴的利润、股利、股息收入等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1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将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14.财政直达资金:中央将新增财政资金通过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第一时间全部下达市县。

15.政府债务:指需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其中一般债务是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的政府债务;专项债务是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主要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

16.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和要求,围绕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将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理念和管理办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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