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宿城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
索引号 | 01432011X/2022-00021 | 分类 | 财政预决算报告 财政 报告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
时效 |
一、2021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 年,全区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人大各项决议和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收入统筹,精准支出投向,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助推“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为全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强的财政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0 亿元,同比增长 44.6%,其中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5.6%。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 27.76 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 8.55 亿元、上年结转收入 0.39 亿元、调入资金 6.2 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54 亿元,收入总计 75.44 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3.8 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 7 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91 亿元、结转下年支出 8.73 亿元,支出总计 75.44 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2.区本级情况
区本级(含区直、街道、宿城经济开发区和运河宿迁港,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 亿元,同比增长54.2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 27.76 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 8.55 亿元、下级上解收入 5.17 亿元、上年结转收入 0.39 亿元、调入资金 6.2 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13 亿元,收入总计 78.6 亿元。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31 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 亿元、补助下级支出5.65 亿元、结转下年支出 8.73 亿元、地方 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5.51 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 0.4 亿元,支出总计 78.6 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4.43 亿元,增长 42.9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47 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02 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0.57 亿元,收入总计47.49 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39.49 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22 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0.57 亿元、结转下年支出 2.01 亿元、调出资金5.2 亿元,支出总计47.49 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区本级和全区预算情况相同。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641 万元,减去上级追减指标8 万元,收入总计1633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下年支出48 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585 万元,支出总计 1633 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区本级和全区预算情况相同。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6.74 亿元,同比增长14.8%;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14 亿元,同比增长11.3 %。
区本级和全区预算情况相同。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全区情况。目前,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2.13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8.13 亿元,专项债务限额 34 亿元。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1.1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 37.14 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3.96 亿元。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区本级情况。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8.7 亿元,其中: 一般债务限额36.7 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2 亿元。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8.64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 36.68 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1.96 亿元。
待区财政与市财政、乡镇财政正式结算后,上述四本预算执行情况还会有一些变动,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和 2021 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1 年,全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 相关审查意见,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突出重点领域保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防范财政运行风险,较好地服务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多管齐下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从“质”和“量”两方面发力,财政收入取得新突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 30 亿元,增长 44.6%,税收占比95.6%,增幅和税收占比均排名全市第一。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加强跨部门项目资金整合,统筹资金用于改善民生和重点为民办实事项目。三是全面盘活资产资源。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建立沉淀资金定期清理盘活长效机制,全年共收回结余结转资金 6.55 亿元。强力推进乡镇(街道)公款清欠工作,全区共清理回收欠款 3.66 亿元。四是积极向上争取。紧抓省支持宿迁“四化”同步建设政策机遇,主动对接、积极策应,全年共争取上级政策资金 25.86 亿元。
2.多措并举推进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落实企业减负政策。
全年增值税留抵退税 1.94 亿元,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 1.41 亿元,让市场主体真正享受到惠企政策红利。二是大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投入资金 12.6亿元,支持通湖大道改造提升、上海路东延段、里海路和省道交通工程 PPP 项目等基础设施推进建设。三是助推龙河小城市快速发展。开设龙河镇独立金库,更大力度赋予龙河镇财政管理自主权,通过财政直接投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引导金融资本投入等方式筹集资金 3.4 亿元,支持龙河镇加快发展建设。四是助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落实新型工业化要求,安排高质量发展资金 1.42 亿元,惠及 220 家企业。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制造业贷款投放,年末制造业贷款余额 266.3 亿元,同比增长 18.24%。
3.全力以赴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全年安排民生相关支出42.1亿元。一是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提标政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73元,城乡低保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安排资金1.2亿元,支持低收入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安排资金7102万元,保障退役军人安置补助、企业军转干生活补助和义务兵优待金政策落实。安排资金5042万元,保障生活困难残疾人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落实。二是全力支持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安排资金1.14亿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等政策实施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资金4.75亿元,保障城乡校园建设和智慧校园项目实施,促进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优质均衡。安排教育扶贫助学金2497万元,落实教育扶贫政策,资助贫困学生3.6万人次。三是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投入资金9010万元,支持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5.02万亩。安排奖补资金2625万元,支持田洼智慧农业科技产业园等生态高效农业项目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粮食稳产增产。投入资金4524万元,支持民便河、古山河等河道治理和乡村道路建设。投入农房改善资金1.9亿元,推动农村人居条件持续提升。通过“一折通”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资金8757.3万元,惠及全区136个行政村(居)9万余户种地农民。
4.全面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严格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把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稳步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全年化解隐性债务 2.19 亿元,超额完成当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政府性债务率低于 120%风险警戒线,处于绿色安全等级。二是切实防范资金管理风险。聚焦预算管理、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开展津补贴专项清理、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检查和乡镇街道财务会审等专项工作,督促问题责任单位限时落实整改,在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等方面,逐步完善全覆盖的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加强预算控制约束和风险防范。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未入库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积极配合区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及时推送预算编制执行等数据信息,实时接受人大在线监督。指导全区 58 个部门按照信息公开时间、平台、格式和内容“四统一”要求,全面公开预决算信息,推动预算管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
5.持续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
深入落实省市部署,以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建设为契机,积极完善财政管理信息化手段,加快构建标准化体系,区直 155 家单位均已启用新系统完成 2022 年预算编制工作。二是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稳步推进诉讼费、涉案款项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省级试点,全年开具财政电子票据 26920 张,其中诉讼费改革省级试点电子票据 8246 张。三是完善中央直达资金管理机制。立足于直达资金早下达、早落地、早见效,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全年收到直达资金 5.88 亿元,已全部分配下达至各主管部门,预算下达率 100%,惠及 32.75 万人,91.12 万人次。 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对城管局、社保中心等 10 个单位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对高质量发展、特色农业发展等 5 个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3.04 亿元。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压紧压实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责任,促进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支出效益不断提升。
2021 年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这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区政协的有效监督,得益于各单位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当前财政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财政持续增收压力加大;“三保”等刚性增支因素较多,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和隐性债务化解任务较重,财政资金调度压力大;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草案
2022 年预算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争三创”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按照“保重点、压一般、促统筹、提绩效”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确保“三保”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资金需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大向上策应争取力度,为推动“四化”同步发展、加快“四个宿城”建设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 32.4 亿元,比 2021 年预算执行数(下同)增长 8%。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 81.51 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 63.21 亿元,增长 17.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 81.51 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 30.67 亿元,增长 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 80.03 亿元。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61.33 亿元(其中当年区级财力安排支出 37.3 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对下级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80.03 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当年安排区直支出 37.3 亿元,主要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 1.91 亿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建设、公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
(2)教育支出 9.67 亿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困难学生扶贫助学补助、教育教学装备购置、城乡学校建设和改薄工程等。
(3)科学技术支出 1.24 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和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21 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品牌文化活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88 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
老医疗保险财政补贴、职业年金单位缴费缺口补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抚人员补贴、特殊群体生活救助等各类基本民生保障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 2.22 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地方配套、基本公共卫生、实施基本药物补贴制度、疫情防控、乡村医生待遇补助等。
(7)城乡社区支出 1.98 亿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及绿化工程维护、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 11 -
(8)农林水支出 3.01 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基层党建工作、
保障行政村居运行、支持重大民生水利工程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补贴农村公交运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
(9)住房保障支出 4 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等。
(10)债务还本及付息支出 6.11 亿元(含区级财力安排的线下债券还本支出 5.16 亿元),主要用于支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偿还 2022 年到期债券本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即本级,下同)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 33.08 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收入总计 36.42 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 25.74 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和调出资金,支出总计 36.42 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即本级,下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 1555 万
元,加上年结转收入 48 万元,收入总计 1603 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 53 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550 万元,支出总计 1603 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即本级,下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 7.52 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4.28 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3.24 亿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计划 5.72 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2.48 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3.24 亿元。当年结余 1.8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9.17 亿元。
(五)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前支出情况
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本次大会审议批准前,区级安排支出 1.06 亿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人员支出和上年结转项目支出等。
三、完成 2022 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稳中求进”,确保财政收入稳中提质。一是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精准把握财税政策动向和经济运行态势,重点关注房地产行业形势变化和双控政策对全区财税收入影响,及时掌握实体经济、企业经营与税源结构变化趋势,坚决防止财政收入出现大的波动。二是更深层次推动协同治税。进一步夯实属地税源培育、服务和管理等主体责任,强化涉税信息集成分析和共享应用,形成全覆盖、无死角、零盲区的税源管理机制,切实提升税源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重点税源、重大项目税收监控,持续推进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专项清理工作,确保各项税收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是抓实政府性基金征管。稳步推进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征收工作,加强与资规、税务等部门联动协作,提升土地出让金和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征管的主动性和前瞻性。统筹国有土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及棚改征迁资金保障,推动成熟地块加快出让。四是强化优质税源培育。注重招大引强,重点支持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互联网服务等创税型总部企业落户,为财政持续增收提供源头活水。
(二)围绕“公平均衡”,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一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足额安排民生资金并及时划拨落实,确保公共预算用于民生领域支出不低于 80%,用政府的“紧日子”换人民的“好日子”。二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全面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扶贫助学补助和职业教育免学费等政策,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龙河小学、陈集小学等城乡校园建设工程,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稳步提升教育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三是支持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加大就业创业资金投入,支持创业扶持、企业职工技能培训、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落地落实。四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着力保障低保、城乡居民医保、退休人员养老等政策提标扩面。巩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和公立医疗机构建设发展,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及时足额保障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需求,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三)聚焦“四个宿城”,全力保障高标准打造城市核心区。
一是优化财政产业扶持政策。聚焦“3+4”产业布局,积极运用财政政策补助、产业发展基金、股权投资、贴息奖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卓越产业链培育工程,推动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激光光电、绿色建材等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助力产业宿城提质增速。二是创新投入方式。创新政银企合作激励机制,引导金融资本通过联合授信、银团贷款等方式支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引进、医疗教育对口协作,助力创新宿城增效增能。三是大力支持城市更新行动。围绕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统筹财政金融、国资国企等政策资源,切实保障全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城乡公共空间治理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古黄河生态富民廊道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助力文明宿城率先领先。四是支持城乡绿色协同发展。安排财政资金 3.8 亿元,支持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农业发展等乡村振兴事业稳步推进。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重点投向大气污染防治、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态红线保护、水环境整治等领域,全力支持生态修复,助力美丽宿城优质优享。
(四)突出“提质增效”,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创新。一是纵深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应用,推行财政支出标准化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支出标准化体系,提升财政预算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控。坚守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加强政府性债务实时监测,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综合运用财政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全面落实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加强债券政策研究,积极申报争取新增债券项目,建立健全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推动债券资金尽快发挥效益。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统筹调度。全面清理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加大财政集中调度力度,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盘活各领域财政性资金,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四是建立会计制度执行长效管理制度。牵头开展会计制度执行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办非营利性企业、社会团体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全面核查整治,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五是建立绩效管理全覆盖机制。扩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做到“四本预算”、重点项目全覆盖,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双监控”,做细做实全过程预算绩效闭环管理,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各位代表,2022 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奋进之年,全区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财政部门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切实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和要求,以高昂的斗志、创新的思维、克难的锐气、务实的担当,全力完成财政预算和各项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为宿城在现代化新征程中高标准打造城市核心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税收返还:是指 1994 年分税制改革、2002 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 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6 年“营改增”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分为中央收入部分,由中央财政给予地方的既得利益返还,包括增值税返还、消费税基数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税费改革基数返还等。
3.转移支付: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前者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后者能够体现专项政策导向,专款专用。
4.“三保”支出: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个方面的财政支出。
5.“六稳”: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
稳预期。
6.“六保”: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7.上解支出:指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体制规
定,按照一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上交上级政府,并由上级政府统筹安排的资金。
8.调入资金:一般情况下是指为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或按照有关规定,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渠道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
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依法设置的储备性资金,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的超收收入、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等。
10.结转下年支出:是指一些当年安排的项目无法按时完成
支出或上级专项资金下达较迟,而该项目下年度还要继续实施或上级专项资金有规定用途,因此当年的预算安排并不收回,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
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
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上缴的利润、股利、股息收入等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1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将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
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14.财政直达资金:中央将新增财政资金通过增加中央对地
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第一时间全部下达市县。
15.政府债务:指需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分为一般债务
和专项债务,其中一般债务是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的政府债务;专项债务是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主要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
16.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
和要求,围绕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将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理念和管理办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