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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宿城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引号 01432011X/2020-00010 分类 财政预决算报告   财政    报告
发布机构 宿城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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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城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全区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优生态、防风险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亿元,同比增长5.3%,其中税收收入16.5亿元,增长4.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4%。当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省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5.68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07亿元,增长14.4%。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结转下年支出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56.97亿元。

收支相抵,缺口1.29亿元,通过争取上级困难补助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渠道弥补,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2.区本级情况

区本级(含区直、街道、宿城经济开发区及宿城新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8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省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8.62亿元。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5亿元,增长14.8%。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对下级转移支付支出、结转下年支出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0.65亿元。

收支相抵,缺口2.03亿元,通过争取上级困难补助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渠道弥补,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7.24亿元,增长158.3%。增长主要原因是2019年挂牌交易土地较多,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加。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政府性基金收入总来源24.08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8.92亿元,增长2倍。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加结转下年支出、调出资金等,总支出24.08亿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纳入区财政统筹管理,不区分全区和区本级两个层级。(下同)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9万元,下降83.2%,下降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国有股权分红收益较2018年有所减少。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9万元,下降78.9%。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全区和区本级两级预算情况相同。(下同)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95亿元,下降1.5%。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64亿元,下降1.7%。全区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1.3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59亿元。

在区财政与市财政、乡镇财政办理正式结算后,上述四本预算执行情况还会有一些变动,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省政府下达我区债券规模(限额)9.59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5.5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3.73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0.36亿元。按照债券资金专款专用原则,依据经上级审核确认的政府债券使用项目,新增专项债券5.5亿元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和农房改善项目;再融资债券4.09亿元全部用于置换2019年到期债券。年末,政府债务(券)余额44.7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3.05亿元、专项债券11.6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六)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和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19年,全区财政部门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相关审查意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听取和吸纳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进一步改进财政工作,推动财政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坚持以预算刚性为原则,全面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一是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进一步完善协同共治机制,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加强建筑安装业等重点行业税源实时监控,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处置和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努力实现应收尽收二是健全财源建设管控激励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收入征管激励措施暂行办法》,完善税源管理成效与资金调度、转移支付安排相结合机制,提升全区财源共建合力。三是完善政策引导机制。鼓励招引培育现代金融、商贸流通和互联网服务等大型总部企业,支持建筑安装施工企业落户,促进形成更多增量税源。四是强化预算支出刚性管理。严控预算调剂追加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民生项目等重点领域支出调度,提高预算支出时效性。清理盘活存量资金0.61亿元,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尽可能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

2.坚持以服务发展为主责,聚力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改革及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降低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标准,督促银行机构落实相关收费减免政策,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2亿元,助力企业轻装上阵。二是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安排高质量发展等引导扶持资金2.58亿元,支持绿色建材、纺织服装、激光光电等优质工业企业兼并重组、股改上市技术改造,支持 “互联网+”为主的第三产业加快发展,为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三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调度资金4.3亿元,支持园区拓展交通、土地等项目发展要素空间。聚焦恒力时尚产业园、先河半导体等重大项目建设,规划滚动预算分年度保障,整合调度资金2.29亿元,推动项目尽快启动实施。四是支持城乡面貌改善。创新多元化资金保障方式,积极运用债券资金、PPPEPC和产业基金等模式支持农房改善、公路交通、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向上争取债券资金6.2亿元,保障涉及1.4万名群众的棚户区改造及土地收储项目顺利实施;安排资金2.6亿元,重点支持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内涵和功能。

3.秉持为民理财初心,着力提升公共财政保障水平。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全年安排民生支出28.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2%,同比增长18%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投入教育资金达9.7亿元,着力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启动项里学校、太湖路小学和蔡集小学等校园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下达生均经费0.72亿元,受益学生8万余人;安排0.87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落实各类学生资助和学费减免政策,1.6万余名学生获得补助。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年安排养老保险补贴1.69亿元,确保城乡8.68万人养老金足额发放。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养老金水平,人均再增5%;健全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10元提高550三是加大弱势群体社会救助力度。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520/·月,全年发放低保补贴0.52亿元、保障对象9823人;提高部分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安排资金0.16亿元,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至8700/·年、7400/·年,孤儿养育集中供养和分散养育标准分别提高至1880/·年和1220/·年。四是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全年投入0.95亿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基本公共卫生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75/·年;支持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政策实施。五是助推脱贫攻坚整合扶贫资金1.9亿元,精准支持扶贫重点村的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0.65亿元,资助全区80659名建档立卡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家庭医生签约补助及低收入农户水电补贴等政策。六是聚力乡村振兴。投入农房改善资金5.21亿元、专项债券1.5亿元,持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安排各类惠农资金5.26亿元,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4.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发展。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实施国库电子化支付制度改革,创新远程不见面审批支付模式,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启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改革,充分运用制度+技术+信息手段,对预算单位支付业务实行全流程监控,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二是推进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开展新《政府会计制度》培训5期,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推进全面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确保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将全区79项政府项目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申报管理深入开展绩效评价管理,集中开展21项专项资金评审,涉及资金1.24亿元。四是严格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稳步推进存量债务化解,政府性债务率低于风险警戒线制定《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国有企业融资担保,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防范债务系统性风险。五是创新金融扶贫模式。针对小微企业及经营个体融资难问题,在宿微贷旗下设立村干助业贷巾帼创业贷,为群众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累计发放贷款2719万元,同比增长45%

二、2020年预算草案

2020年预算管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量力而行、预算约束、绩效优先、公开透明预算管理原则,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加大财政补短板、强弱项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任务,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

1.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20.6亿元,比2019年预算执行数(下同)增长3%。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省转贷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及调入资金等,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65.33亿元。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25亿元,增长22.6%。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5.26亿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0.07亿元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省转贷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及调入资金等,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8.26亿元。

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1亿元(其中当年区级财力安排支出36.25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4.88亿元、上年结转支出0.97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对下级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8.19亿元。

当年区级财力安排区本级支出36.25亿元,主要内容是:

1)公共安全支出 1.83亿元。主要用于安排智慧管控平台服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等。

2)教育支出8.62亿元。主要用于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困难学生扶贫助学补助、教育教学装备购置、项里学校等学校建设及其他校舍维修及改薄工程等。

3)科学技术支出1.56亿元。主要用于安排产业引导资金,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8亿元。主要用于安排旅游业引导资金、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资金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亿元。主要用于安排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财政补贴、职业年金单位缴费缺口补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抚人员补贴、特殊群体生活救助等各类基本民生保障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3.25亿元。主要用于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地方配套、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补贴、深化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基药改革补贴、乡村医生待遇补助、中医馆中医阁建设、龙河医院设备购置资金等。

7)城乡社区支出2.06亿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及绿化工程维护、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厕革命工程建设等。

8)农林水支出2.3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保障行政村居运行、支持重大民生水利工程和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特色农业发展、补贴农村公交运行、保障建档立卡户脱贫等。

9)住房保障支出3.36亿元。主要用于实施棚户区征收工作、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等。

10)债务还本及付息支出3.69亿元含区级财力安排的线下债券还本支出2.81亿元)。主要用于支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利息、偿还2020年到期债券本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6.11亿元,增长51.4%。主要是按照市、区土地交易计划,土地出让收入增加较多。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省转贷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收入总计28.11亿元。

2020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2.67亿元,加上年结转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28.11亿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66万元,增长18.8倍,主要是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增加。

2020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66万元,主要用于注入企业资本金。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加调出资金400万元,支出总计1166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14 亿元,下降12.1%

2020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12.23亿元,下降10.3%。收支相抵,本年结余0.91亿元。

三、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聚力职责担当,助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是咬定财政收入目标,着力提质量、扩增量。科学研判财税经济形势,积极应对财税政策和财力分配体制调整变化,进一步完善乡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激发乡镇、街道、园区培植财源责任感和主动性。狠抓财政收入征管,巩固完善税收协同共治机制,强化税源分类管理与重点税源监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是围绕政府性债务管控目标,着力化存量、控风险。严格落实债务化解方案,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再融资债券争取、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完成当年化债任务。坚持量力而行,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杜绝脱离本地财力的新上项目。三是紧盯全面小康目标要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财力优先保障公共文化等民计民生资金需求,补齐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投入短板,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二)强化财源建设,稳步增强高质量发展财力支撑。一是提升财税政策效用。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继续推进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降低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作用,进一步完善鼓励企业发展的扶持引导政策,支持主导产业提质增效,扶持新兴产业加快集聚聚力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加快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申报专项债券、股权投资、PPP模式等方式,合法合规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三是放大金融政策作用。统筹运用中小企业资金池、信用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加大对实体经济的综合投入。充分利用市区两级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苏科贷、苏微贷各类资金政策,力争成功申报2-3家产业引导基金,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三)坚持民生优先,积极打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一是全面落实社保扶贫政策。支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建设养老、医疗、优抚、救助等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大财政扶贫支出力度,全面落实精准脱贫政策,强化扶贫专项资金整合,保障经济薄弱村重点项目建设。突出精准施策,足额保障健康扶贫、四项保险、教育助学扶贫政策落地,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二是大力支持文教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建立城乡统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基础建设攻坚年活动实施,重点支持南师附中宿迁分校南校区、太湖路小学、项里小学等学校建设。加大文明城市创建、群众文体活动等投入,促进社会和谐文明氛围营造。三是支持生态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统筹调度资金,支持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农村改厕等项目快推进,不断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支持打好空气扬尘治理、西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景观提升工程等生态环境保卫战,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大力保障乡镇公共空间治理,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四)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管理质效提升。一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加快构建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二是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实施财政票据领域放管服改革,运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拓展微信、支付宝等收缴方式,实现网上收缴全覆盖。三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系列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全口径债务监测和综合监管两套系统,强化政府性债务监管,完善债务动态监测预警机制,杜绝违法违规举债及融资担保行为。四是探索国有资产监管改革。明确国资监管主体及职责边界范围,启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企业集团改革,逐步理顺企业管理主体、股权结构等对应关系,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市场竞争,提升企业造血能力和发展能力。五是创新银企合作模式。深入推广应用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组织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注册上线,为企业提供网络化、一站式融资服务,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适应新时代、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区财政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全面完成年度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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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预算:本级预算及各乡镇(含运河宿迁港)预算汇总构成。

6.本级预算:直预算及6个街道、新区、宿城经济开发区预算汇总构成。

7.区直预算:是指区财政部门直接管理的收入及安排的支出编制的预算。

8.转移支付: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前者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后者能够体现专项政策导向,专款专用。

9.调入资金:一般情况下是指为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或按照有关规定,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渠道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

10.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提高财政风险防控能力,保证级预算平稳运行,加强财政结余和超收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由政府设立,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

11.当年地方可用财力:通常是指地方自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及上级没有指定专项用途的转移支付补助等地方政府可以自由支配的资金。

12.结转资金:对我来说,通常是指部分上级专项资金下达较迟,一些当年安排的项目无法按时完成支出,而该项目下年度还要继续实施或上级专项资金有规定用途,因此当年的预算安排并不收回,结转到下年继续用于该项目,形成结转资金。

13.“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

14.收支缺口:即当年财政收入小于预算安排支出的差额部分。形成收支缺口主要是由于我财政收入规模较小,而必须安排的保运转、保民生等刚性支出较多,收支矛盾突出。收支缺口主要通过争取上级困难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方式予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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