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宿城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
索引号 | 01432011X/2017-00026 | 分类 | 财政预决算报告 综合政务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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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五届
人大一次会议文件
关于宿城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10日在宿城区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杨 虎
各位代表:
我受宿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宿城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245万元(详见表1),占调整预算103.6%,同口径增长9.8%。其中:税收收入179891万元,占调整预算97.9%,增长2.4%,税收占比75.5%;非税收入58354万元,占调整预算126.3%,增长41.4%。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结余结转收入,扣减上解上级支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42亿元左右,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1.89亿元。
(二)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区本级(含区直、街道、宿城经济开发区及宿城新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104万元,占调整预算100.9%,增长0.9%。其中:税收收入116465万元,下降15%;非税收入53639万元,增长37.7%。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债券转贷、结余结转等收入,扣减上解上级支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测算为35亿元左右。区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9231万元(详见表2),占调整预算102.3%,增长6%。其中:宿城经济开发区及宿城新区支出25091万元;街道支出25479万元;区直支出298661万元(详见表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329045万元(详见表4),占调整预算100%,增长3.8倍。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20371万元,增长4.5倍,增长主要原因是运河宿迁港等国有投资公司为壮大公司实力,摘牌7个地块共计17亿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326801万元,占调整预算99.3% ,增长3.7倍,主要用于园区及乡镇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建设等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12万元(详见表5),占调整预算100%。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12万元,用于支持国有公司发展。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4561万元(详见表6),占调整预算108.5%,增长5.6%。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5602万元,占调整预算102.7%,增长12.7%。累计结余69547万元。
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6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区乡财政部门积极应对“营改增”等结构性减收政策影响,紧紧围绕“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转思想、强动能,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绩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因势利导强征管,财政收入在逆势中平稳过渡。突出政策研究。主动策应全面“营改增”试点改革,研究分析宏观政策调整和税收政策变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注重实时应对,完善预测管控机制。突出征管重点。遵循“守土有责”原则,强化主体税种、重点税源监控,针对房地产建安等行业税源流失问题,联合乡镇街道园区和经济部门开展税源调查分析,采取有力应对措施,防控税收流失风险。突出综合治税。充分发挥财税部门组织协调作用,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数据对比分析、税源动态监控等机制,找准收入征管薄弱环节,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突出非税征管。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等非税收入征管力度,“以票控费”,“以查促收”,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
(二)贴合实际促发展,供给侧改革在探索中有效落实。执行降税减费政策。落实全面“营改增”试点政策,降低企业税负3200万元;继续落实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征、免征政策,取消、停征、归并部分政府性基金,为企业“减负”280万元;落实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计提比例下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产业提质增效。拨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4亿元,用于支持经济阵地基础设施建设;拨付区级产业发展、工业经济转型、服务业发展等资金2.4亿元,重点支持“2+1”主导产业发展;帮助256家企业申报中央省级节能减排、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1.75亿元,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引导金融资本脱虚向实。加大政银企合作力度,投入1500万元设立“宿企贷”,为6家企业发放贷款2970万元;继续发挥中小企业资金“周转池”放大效应,为19家企业解决3.2亿元周转资金;投入1200万元参与设立市级“周转贷”,促进金融资本更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住房保障制度。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及“房六条”等购房扶持政策,安排1.15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和发放购房补贴等,实现“去库存”与住房保障相结合、货币化安置与租赁补贴并举。
(三)全力以赴保重点,民生事业在优化结构中持续改善。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推进机关公车改革,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保障民生福祉投入。2016年,全区用于民生方面支出26.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政府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安排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支出1.67亿元,用于城乡低保、五保、孤儿、困难残疾人的助养,落实优抚安置、医疗救助、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及残疾儿童康复等救助制度;拨付就业专项资金1732万元,用于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拨付资金1136万元,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和创业项目补助。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安排教育事业支出6.8亿元。其中:投入4920万元支持区实小、启智学校迁建和市实小校区改造;投入4734万元实施农村学校改薄和校安工程建设;投入1292万元添置教育教学设备;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4526万元、中等职业教育经费2578万元,保证学校运转和健康发展;拨付学前教育各类奖补资金1326万元,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公卫事业加快发展。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亿元。其中:拨付6119万元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拨付3053万元实施11大类43项免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拨付872万元推进农村改厕和家庭健康工程等重大公卫项目实施;拨付2296万元推进乡镇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镇村(居)全覆盖;拨付2300万元建设区域供水“通村达户”工程。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7.8亿元。其中:拨付资金8580万元,扶持引导特色农业产业,加大对高效设施农业、家庭农场集群、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和农产品品牌建设;拨付资金4500万元,引导经济薄弱村产业发展、扶贫助学、社保政策兜底脱贫、危旧房改造,全方位落实精准扶贫要求。
(四)灵活创新筹资金,生态文明在强化统筹中不断优化。服务文明城市创建。投入资金1.72亿元,用于城市道路改建、城区环境形象提升三项工程、老旧自建小区和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市政道路维护、环卫保洁、绿化管养提升等。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投入资金9600万元,用于实施耿车片区废旧物资综合整治、马陵河综合整治及古山河水环境治理等多项市、区重点项目;投入1881万元推动镇村环境改善提升。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投入资金1.67亿元,用于耿车镇、洋北镇、城乡统筹试验区等新型城镇片区建设;投入资金3336万元,新建一事一议道路77条、农桥80座;投入资金1060万元,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村居建设。
(五)坚定不移推改革,科学理财在夯实基础中稳步提升。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统筹编制全口径预算,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绩效预算和经费年度对比等内容,建立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盘活存量资金纳入预算统筹安排。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区级政府预决算、区直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等信息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成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促进乡镇街道财政收支规范、透明、高效管理。提升PPP模式成效。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运河宿迁港洋北作业区码头项目被列入财政部第三批示范项目,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公路交通工程项目正在进行社会资本招标。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严控新增债务,实行规模控制。争取省政府置换债券资金19.19亿元,新增债券资金2.4亿元,置换优化债务结构,年节约利息成本8000万元左右。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问效。对6家事业单位和3项专项资金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牵头四项“十项专项整治”活动,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指导58个预算单位申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开展6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2016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宏观经济延续稳中趋缓态势、国家政策性减税因素持续影响、税源结构不合理等多种因素叠加,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难度更加突出;保障项目建设、产业转型、民生事业、生态文明、精准扶贫等资金需求增长较快,财政收支平衡矛盾持续加剧;财政公开、财务规范、财经纪律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仍需加快。面对以上困难,我们将立足实际,以改革的思维、务实的举措积极应对。
各位代表,以上是2016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初步反映,待市区财政决算后,上述预算执行情况还会有一些变动,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新《预算法》提出的“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2017年预算编制主要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量入为出。以零基预算为基础,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足额保障人员工资、机关运转等基本支出,重点保障确定的项目支出。二是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资源统筹力度,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三是突出民生优先。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四是加强绩效管理。坚决统筹整合无实质内容和使用绩效不高的专项经费,用于保障重点项目和急需领域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3800万元(详见表7),同口径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186560万元,非税收入47240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一般转移支付补助、结余结转收入,扣减上解上级支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28.9亿元左右,按照“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6亿元。
(二)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500万元。按区本级完成上述财政收入测算,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24.26亿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25亿元(详见表8),其中:宿城经济开发区及宿城新区支出1.43亿元;街道支出0.71亿元;区直支出22.11亿元(详见表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2537万元(详见表1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640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000万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8253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37万元(详见表11)。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3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6425万元(详见表12)。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4820万元。
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7年,全区财政部门将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水平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全面贯彻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政策,进一步突出“产业集聚、民生改善、内涵提升、富民增收、生态优先、改革创新”六大发展重点,积极打造“法治财政、民生财政、阳光财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预算目标任务。
(一)主动策应财税体制改革,力保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增长。坚持税源培植导向,密切关注财税体制改革进程,针对“营改增”等税制政策调整,重点引进发展总部经济、商贸流通等创税能力强、环境友好型企业,加大“个转企、下转上”奖励扶持力度,夯实税收增长基础。强化收入目标管理,从早从实、从严从细落实收入目标任务,调整收入实绩考核导向,促进各乡镇街道园区加快培植税源经济。深入开展综合治税,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凝聚多方征管合力,精准分析研判财税形势,完善三级综合治税网络。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组织开展房产税、个人所得税、耕契两税等专项清理工作,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提高财税征管质效。
(二)加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充分聚合各类产业发展资金等要素资源,安排1.5亿元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加速实施促进服务业发展“六大工程”,安排3400万元扶持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生态旅游加快发展。不断创新资金支持方式,设立20亿元区级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2+1”和激光产业快速发展。投入1000万元设立“宿微贷”,进一步丰富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继续推广运用PPP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重点围绕教育、水利、交通、市政、环保等民生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民生事业重点领域发展。重点保障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农业、扶贫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继续保持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以上。安排教育支出6.04亿元,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稳步提高和学校运转建设。其中,安排9219万元支持学校布局调整,推进校安工程建设、薄弱学校改造和现代化创建,兑现“学在宿城”奖补政策,落实教育扶贫新政策。安排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83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社会保险补助标准,弥补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缺口,全面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支出,支持居家养老、五保供养政府购买服务。安排公共卫生支出1.79亿元,保障乡镇卫生事业改革、城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安排扶贫资金3452万元,帮助低收入农户脱贫和经济薄弱村增收。安排生态文明建设资金1.14亿元,支持生态农业发展、城乡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完善水系治理等。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强全口径预算统筹协调,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等信息。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乡镇和区直部门国库集中支付,实现所有单位财政性资金全覆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范预算单位公务支出管理。科学确定新一轮乡镇街道园区财政体制,按照统分结合、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完善财力分配激励机制,调动乡镇街道园区发展经济、理财增收积极性。加强政府债务管控,严格实行债务限额控制,积极争取政府新增债券额度。加强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完善招待费、会议费等财务管理制度,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高预算管理绩效。
各位代表,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市区党代会部署开局之年,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积极作为,务实苦干,为全力推动宿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一
财政报告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家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全面“营改增”试点: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赋,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区自2012年9月1日正式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改革。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指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前者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后者能够体现专项政策导向,专款专用。
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指地方政府凭借政府信用由省政府代为发行的债券,以政府财政收入作为偿还来源,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调整预算:《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从今年区本级调整预算情况看,主要是全面“营改增”试点政策实施后,原营业税收入由全额改为50%纳入地方级次核算,地方收入减收较大。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革旨在调整经济结构,使要素实现最优配置,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数量。改革的要点就是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好“三去一降一补”,即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指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积极的财政政策:指在宏观经济出现需求不足,投资、出口和经济增长乏力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阶段性或暂时性的适度扩张政策,最终达到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保持经济增长的目的。这是在国内经济有紧迫需要、政策实施又有现实可能的条件下,所作出的一种有条件的政策选择。
附件二 |
||||
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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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科 目 |
金 额 |
增长% |
||
合 计 |
238245 |
-2.3 |
||
一、税收收入 |
179891 |
-11.2 |
||
1.增值税 |
32048 |
244.1 |
||
其中:改征增值税 |
18016 |
756.3 |
||
2.营业税 |
48190 |
-49.3 |
||
3.企业所得税 |
8039 |
29.8 |
||
4.个人所得税 |
12238 |
-0.4 |
||
5.资源税 |
1 |
-33.6 |
||
6.城市维护建设税 |
8387 |
-5.4 |
||
7.房产税 |
9822 |
-28.2 |
||
8.印花税 |
2375 |
0.9 |
||
9.城镇土地使用税 |
4860 |
-7.6 |
||
10.土地增值税 |
34449 |
-0.2 |
||
11.车船税 |
172 |
0.5 |
||
12.耕地占用税 |
526 |
740.6 |
||
13.契税 |
18784 |
26.9 |
||
二、非税收入 |
58354 |
41.4 |
||
1.专项收入 |
7226 |
-39.5 |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8029 |
-11.7 |
||
3.罚没收入 |
2426 |
-6.1 |
||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36617 |
350.3 |
||
5.其他收入 |
4055 |
-57.4 |
||
|
|
|
||
2016年区本级及区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科 目 |
金 额 |
增长% |
||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70104 |
-3.4 |
||
其中:区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63484 |
3.3 |
||
说明:1.按照“营改增”口径相应调整基期数计算,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9.8%,其中税收收入同口径增长2.4%。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0.9%。 |
||||
2.增值税增收较多主要由于2016年5月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中央和地方的分成比例由原75:25改为50:50。 |
||||
3.营业税减收较多主要由于房地产建安等行业纳入 “营改增”后原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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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契税增长较快主要因为国有土地挂牌转让所产生的契税增收较多。 |
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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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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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执行数 |
增长% |
合 计 |
349231 |
6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2385 |
11.8 |
2.国防 |
361 |
-22.5 |
3.公共安全支出 |
12163 |
20.1 |
4.教育支出 |
67783 |
5.3 |
5.科学技术支出 |
4640 |
18.1 |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709 |
20.1 |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3352 |
0.3 |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2896 |
24 |
9.节能环保支出 |
8052 |
75 |
10.城乡社区支出 |
55713 |
19.2 |
11.农林水支出 |
58093 |
9.4 |
12.交通运输支出 |
3279 |
-8.5 |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1573 |
9 |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6210 |
131.2 |
15.金融监管等支出 |
205 |
-55.4 |
16.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
313 |
5116.7 |
17.住房保障支出 |
18149 |
-46.3 |
18.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1205 |
72.9 |
19.其他支出 |
1150 |
-5.4 |
说明:1.国防支出下降,主要是由于上级追加指标减少87万元。 |
||
2.公共安全支出增长较大,主要是由于加大政法机关执法办案经费投入。 |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较大,主要是因为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基本药物改革经费增加3000万元。 |
||
4.节能环保支出增长较大,主要是增加上级补助土壤污染防治经费3179万元。 |
||
5.商业服务业支出增长较大,主要是2016年新设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
6.金融监管等支出下降,主要是减少了对润达担保国有公司的追偿经费补助。 |
||
7.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增长较大,主要是2016年土地规划调整资金增加。 |
||
8.住房保障支出下降,主要是因为财政安排保障房建设补助减少。 |
||
9.粮油物资支出增长较大,主要是因为增加省级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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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区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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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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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科 目 |
执行数 |
增 长% |
合 计 |
298661 |
5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8815 |
32.5 |
2.国防 |
361 |
-22.5 |
3.公共安全支出 |
11659 |
20.2 |
4.教育支出 |
67783 |
5.3 |
5.科学技术支出 |
4640 |
18.1 |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709 |
20.1 |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3259 |
0.3 |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2829 |
24.6 |
9.节能环保支出 |
8052 |
75 |
10.城乡社区支出 |
12430 |
-24.9 |
11.农林水支出 |
55191 |
19.9 |
12.交通运输支出 |
3279 |
-8.5 |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1573 |
9 |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6210 |
131.2 |
15.金融监管等支出 |
205 |
-55.4 |
16.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
313 |
5116.7 |
17.住房保障支出 |
17998 |
-46.6 |
18.粮油物资管理支出 |
1205 |
72.9 |
19.其他支出 |
1150 |
693.1 |
说明:相关情况说明见表2 |
表4 |
||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
科 目 |
执行数 |
增长% |
合 计 |
329045 |
376.1 |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
355 |
|
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
1552 |
|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320371 |
446.2 |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6767 |
-37.7 |
|
|
|
支 出 |
||
科 目 |
执行数 |
增长% |
合 计 |
326801 |
367.2 |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
3.城乡社区支出 |
324894 |
367.1 |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907 |
38047 |
|
||
说明: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为新增入库基金项目。 |
||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运河宿迁港等国有投资公司为壮大公司实力,摘牌7个地块计17亿元。 |
||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降幅较大,主要原因是受省、市基金减免政策影响,加上房地产业、建筑业市场持续低迷,导致收入减少。 |
表5 |
|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
科 目 |
执行数 |
合 计 |
612 |
1.房地产企业利润收入 |
162 |
2.金融企业利润收入 |
32 |
3.国有控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 |
417 |
|
|
支 出 |
|
科目 |
执行数 |
合 计 |
612 |
1.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612 |
表6 |
|||||
2016年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
科 目 |
执行数 |
增长% |
|||
合 计 |
94561 |
5.6 |
|||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35838 |
0.1 |
|||
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
1540 |
-15.6 |
|||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17539 |
30.6 |
|||
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957 |
-27.9 |
|||
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
675 |
39.5 |
|||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18416 |
5.9 |
|||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19596 |
1.7 |
|||
|
|
|
|
||
支 出 |
|||||
科 目 |
执行数 |
增长% |
|||
合 计 |
85602 |
12.7 |
|||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35989 |
13.5 |
|||
2.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1516 |
56.6 |
|||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14944 |
26.9 |
|||
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369 |
-32.8 |
|||
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
1182 |
187.6 |
|||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12006 |
6.3 |
|||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19596 |
1.7 |
|||
说明:1.2016年度失业保险基金费率从2.0%降至1.5%导致收入减少;2016年度的失业保险基金按政策计提失业扩大支出620万元而2015年度没计提,导致2016年度支出增加。 |
|||||
2.2016年度工伤保险基金费率下调导致收入下滑;由于2016年度工亡人数较2015年度减少,所以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下降较多。 |
|||||
3.2016年度生育保险基金因为扩面因素导致收入增加较多;又由于二胎政策的实施,导致2016年度支出较2015年度大幅提高。 |
|||||
4.2016年度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缴费基数上调以及参保人数增加,导致收入增长较多;又由于2016年度慢性病支出标准提高、大病及转到外地就诊的支出增大,导致2016年度支出较2015年度大幅提高。 |
表7 |
|
|
||||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
||||||
|
单位:万元 |
|||||
科 目 |
金额 |
增长% |
||||
合 计 |
233800 |
-1.9 |
||||
一、税收收入 |
186560 |
3.7 |
||||
1.增值税 |
76900 |
140 |
||||
2.营业税 |
|
-100 |
||||
3.企业所得税 |
12000 |
49.3 |
||||
4.个人所得税 |
12000 |
-1.9 |
||||
5.资源税 |
|
|
||||
6.城市维护建设税 |
9000 |
7.3 |
||||
7.房产税 |
12000 |
22.2 |
||||
8.印花税 |
3000 |
26.3 |
||||
9.城镇土地使用税 |
6000 |
23.5 |
||||
10.土地增值税 |
33000 |
-4.2 |
||||
11.车船税 |
200 |
16 |
||||
12.耕地占用税 |
2460 |
367.5 |
||||
13.契税 |
20000 |
6.5 |
||||
二、非税收入 |
47240 |
-19 |
||||
1.专项收入 |
8000 |
10.7 |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8000 |
-0.4 |
||||
3.罚没收入 |
3200 |
31.9 |
||||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16000 |
-56.3 |
||||
5.其他收入 |
12040 |
196.9 |
||||
|
|
|
||||
2017年区本级及区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
||||||
|
|
单位:万元 |
||||
科 目 |
金 额 |
增长% |
||||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70500 |
0.2 |
||||
其中:区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64780 |
2 |
||||
|
|
|
||||
说明:1.按照“营改增”口径相应调整基期数计算,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率为7%。 |
表8 |
|
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
单位:万元 |
科 目 |
金 额 |
合 计 |
242523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2274 |
2.国防 |
250 |
3.公共安全支出 |
12355 |
4.教育支出 |
60430 |
5.科学技术支出 |
3364 |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810 |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8324 |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7905 |
9.节能环保支出 |
230 |
10.城乡社区支出 |
20701 |
11.农林水支出 |
17270 |
12.交通运输支出 |
1341 |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3205 |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888 |
15.金融支出 |
320 |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20 |
17.住房保障支出 |
22789 |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8 |
19.预备费 |
5000 |
表9 |
|
2017年区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
单位:万元 |
科 目 |
金 额 |
合 计 |
221102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6434 |
2.国防 |
250 |
3.公共安全支出 |
12019 |
4.教育支出 |
60412 |
5.科学技术支出 |
3364 |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810 |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8172 |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7905 |
9.节能环保支出 |
230 |
10.城乡社区支出 |
6910 |
11.农林水支出 |
17164 |
12.交通运输支出 |
841 |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3205 |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388 |
15.金融支出 |
320 |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20 |
17.住房保障支出 |
22609 |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8 |
19.预备费 |
5000 |
表10 |
|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
|
|
单位:万元 |
收 入 |
|
科 目 |
金 额 |
合 计 |
82537 |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
30 |
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
100 |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76407 |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6000 |
|
|
支 出 |
|
科 目 |
金 额 |
合 计 |
82537 |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3.城乡社区支出 |
82407 |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30 |
表11 |
|
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
|
|
单位:万元 |
收 入 |
|
科 目 |
金 额 |
合 计 |
837 |
1.房地产企业利润收入 |
187 |
2.金融企业利润收入 |
140 |
3.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 |
31 |
4.国有控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 |
480 |
|
|
支 出 |
|
科 目 |
金 额 |
合 计 |
837 |
1.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
797 |
2.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40 |
表12 |
|
|
|
|
|
2017年全区社保基金预算表 |
|||||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
科 目 |
金 额 |
||||
合 计 |
96425 |
||||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36920 |
||||
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
1631 |
||||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16720 |
||||
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995 |
||||
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
735 |
||||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18497 |
||||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 |
20927 |
||||
|
|
|
|||
支 出 |
|||||
科 目 |
金 额 |
||||
合 计 |
94820 |
||||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40800 |
||||
2.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1592 |
||||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15659 |
||||
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648 |
||||
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
1244 |
||||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13950 |
||||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
2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