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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宿迁市宿城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4-16

服务对象:宿迁市区范围内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宿迁市区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受理条件:

1、在宿迁市居住和生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在宿迁市区经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承包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创业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协议;三、创业项目应是5年内登记注册;申请的贷款仅用于创业项目购置固定资产或补充项目运营资金等生产经营活动;四、申请人信用记录良好,且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及5万元以内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本人及其配偶在提交贷款申请时,有其他未结清贷款金额不得高于30万元。

办理材料:营业执照,身份证,租赁合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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