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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事项和依据、检查标准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3-12

宿城区各镇(含洋北街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执法依据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执法范围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方式

关联部门

实施层级

备注

1

对市容环卫责任人履行市容环卫责任情况的检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各镇(含洋北街道)人民政府

各镇(含洋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

各镇(含洋北街道)行政区域范围

是否履行市容环卫责任,保持责任区域环境干净整洁。

保持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现场检查

区城管局

乡、镇(街道)

2

对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破损、污浊、安全方面、设置手续方面的抽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三条第十项

各镇(含洋北街道)人民政府

各镇(含洋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

各镇(含洋北街道)行政区域范围

是否存在影响市容破损、污浊、安全隐患、设置手续是否齐全。

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有序

现场检查

区城管局

乡、镇(街道)

3

对收旧、车辆清洗、维修、饮食等企业单位环境卫生检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五)项

各镇(含洋北街道)人民政府

各镇(含洋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

各镇(含洋北街道)行政区域范围

是否存在污染周围环境情况

周边市容环卫整洁有序

现场检查

区城管局

乡、镇(街道)

4

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各镇(含洋北街道)人民政府

各镇(含洋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

各镇(含洋北街道)行政区域范围

施工现场有无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设施以及其他临时环境卫生设施,有无产生扬尘、污水等污染周围环境

符合环境卫生标准

现场检查

区城管局

乡、镇(街道)

5

对配套建设环卫设施情况检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各镇(含洋北街道)人民政府

各镇(含洋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

各镇(含洋北街道)行政区域范围

施工现场有无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设施以及其他临时环境卫生设施,有无产生扬尘、污水等污染周围环境

符合环境卫生标准

现场检查

区城管局

乡、镇(街道)

6

对运输企业车辆有无污染环境进行检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八)项

各镇(含洋北街道)人民政府

各镇(含洋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

各镇(含洋北街道)行政区域范围

运输工程渣土、砂石、泥浆及流体废弃物的车辆,有无沿途泄漏、车轮带泥行驶污染道路

符合环境卫生标准

现场检查

区城管局

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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