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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申报确认表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4-29

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申报确认表

填报时间:2025429                       检查主体: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人民政府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陈晨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新街路18

邮政编码:223832

举报投诉电话

0527-84632001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关于在龙河镇等十个乡镇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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