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扬镇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申报确认表
填报时间:2025年2月26日 检查主体(单位名称):宿城区中扬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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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
行政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邓 旭 |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成子湖大道为民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223800 |
举报投诉电话 |
(0527-84946123) |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江苏省广告条例》 《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 100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