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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事项和依据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3-13

附件1

(三)行政检查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执法依据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执法范围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方式

关联部门

实施层级

备注

1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区商务局

市场体系建设科

宿城区

销售主体是否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销售车辆是否明码标价粘贴上墙等内容。

企业经营资质与备案;销售行为规范;依法进行纳税申报

现场检查

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市、县(区)

2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五条;《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四十九条;《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

区商务局

市场体系建设科

宿城区

是否具备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是否存在非法出售“五大总成”,固废贮存、处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等内容。

企业资质与经营;安全与环保;拆解流程和技术规范

现场检查

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

省、市、县(区)

3

对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书》的企业行政检查

《江苏省成品油管流通理办法》第三十条

区商务局

市场体系建设科

宿城区

进销存台账、依法依规经营状况和安全生产

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经营

现场检查

省、市、县(区)

4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检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二十五条;《江苏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

区商务局

市场运行调节科

宿城区

企业有无在卡点显著位置张贴备案确认书;是否按照规范要求与消费者签订购卡合同;检查“实名登记,限额发行,非现金购买”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是否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相关法律法规

现场检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市、县(区)

5

对全区外资企业年度报告的检查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第四章第二十条;《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指引(2024年版)》第一条

区商务局

外商投资管理科

宿城区

检查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初始、变更报告和年度报告的情况

是否遵守《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填报年度报告

现场检查

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外汇管理局)、市税务局

省、市、县(区)

6

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检查

《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

区商务局

各科室按任务分解

宿城区

积极配合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开展餐饮燃气、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旧货流通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住宿、展览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依职责配合牵头部门深入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并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经营

现场检查

市、县(区)

备注:在本通知之前已经公示执法事项目录或者本条线上级部门另有目录样式规定的,可不参照本目录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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