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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标准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3-12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标准

1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行政检查

是否造成水土流失;是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按方案执行;是否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是否堆放在指定地点。

2

对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是否按取水许可证规定条件取水;取水设施和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节水设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报送取水和节水年度情况。

3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生产建设等活动的行政检查

是否按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执行;是否影响防洪或影响河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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