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频次 |
1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行政检查 |
每半年频次1次 |
2 |
对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
抽查比例不超过20%,频次1次 |
3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生产建设等活动的行政检查 |
抽查比例不超过20%,频 次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