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信箱sczxtg@163.com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宿城视点>部门检查主体公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标准

行政检查标准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3-11

为推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依规高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特制定以下标准:

1依法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公正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公正执法,不得有私心杂念,不得违反职业道德。

3文明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文明执法,不得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不得侮辱、诽谤当事人

4服务群众: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服务群众,及时解决当事人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打印页面】【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