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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频次上限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3-12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1年度内对同一对象实施行政检查一般不超过1

2、对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和燃气安全管理检查一年不超过4次;

3、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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