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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频次上限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3-12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区级部门)

                                                

    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抽查计划

序号

任务名称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抽取比例

抽取数量

检查频次

检查层级

责任处室

1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情况双随机检查

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情况的行政检查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5%

5

1次/年

县级

区人社局社保科

2

劳务派遣情况双随机检查

对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情况的行政检查

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5%

1

1次/年

县级

区人社局社保科

3

职业培训教育情况检查

对实施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实施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

现场检查

20%

2

每年1次

县级

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4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行政检查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现场检查

5%

5

每年1次

县级

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5

劳动用工情况双随机抽查

对劳动用工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宿城区用人单位

现场检查

10%

80

1次/年

县级

宿城区劳动监察大队

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

序号

任务名称

查领域

发起部门

参与部门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检查比例

检查数量

检查频次

检查层级

责任处()

1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行政检查

人社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现场检查

5%

5

每年1次

县级

就业促进科

2

劳动用工情况检查

对劳动用工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人社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城区用人单位

现场检查

5%

10

1次/年

县级

宿城区劳动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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