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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频次上限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3-13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机构 执法范围 检查频次
1 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法规行为专项整治 政府采购中心 宿城区 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2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政府采购中心 宿城区 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3 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规范执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政府采购中心 宿城区 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4 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经贸科 宿城区 一年检查1家1次;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5 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主体会计信息质量的行政检查 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中心 宿城区 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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