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信箱sczxtg@163.com
繁
智能问答
适老化
网站首页
走进宿城
政府信息公开
为民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开放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宿城视点
>
部门检查主体公示
>
区教育局
>
检查频次上限
检查频次上限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5-03-14
1
、对同一检查对象检查一年不超过
4
次;
2
、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