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与相关文件精神,搞好预防便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生活部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 师生人身安全方面
1.值岗老师必须认真负责做好值岗工作,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举动。
2.宿舍值岗老师应提前5 分钟做好准备工作,不可让陌生人和家长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3.如有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宿舍区,生活老师必须及时 询问了解情况,并做好登记汇报工作。
4.在夜自习结束后如学生因病因事需离校时,由该生生活老师写好离校证明并送至门卫亲手交给熟悉的家长,等家长签字确认后方可让他带回。
5.组长应每天关注本组内生活老师的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 如有异常要及时向主管人员反映。
6.生活老师平时应把自己的刀具、杀虫剂、84 消毒液、洁厕 液等物品收放好,每周要对学生的抽屉、柜子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管制刀具、打火机、火柴等违禁物品要没收并进行教育。
7.生活老师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宿舍, 并加大对活动场所的巡视管理。
8.学生晚自习回宿舍后如要到医务室看病必须要由生活老师陪同前往。
二、 学生的物品安全方面:
1. 生活老师应妥善保管好学生的个人物品及学校物品,确保财产安全。
2.生活老师应每周检查学生所带的食品(牛奶、点心)是否过期,如发现有过期食品,应先和家长联系后方可丢弃。
3.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4.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一经发现严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