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八一路小学学生安全护导及
安全四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有效避免学生在校期间以及其他集体活动时,出现拥挤、堵塞、踩踏等不安全事故,切实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安全四定:定时、定岗、定人、定责任。
二、领导小组
组 长:许志明
副组长:韩现冬、张庭旭、张成龙
成 员:刘员(安稳办)、陆楠(政教处)、刘卫宗(教导处)、张长征(总务处)、鲁飞飞(心理健康老师)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及班级任课教师
三、时间点安排
学生从进校到离校期间监护责任到人。学生在校期间主要时间点分为学生进校、晨读课、课间活动、上课、大课间、社团活动、学校集体活动、延时班教学、学生离校等。班主任老师负责学生进校、大课间、学校集体活动等安全组织。科任老师主要按照“3+40+7”原则负责,即上课前预备铃响3分钟、上课40分钟、下课7分钟。中午带餐及午休由带餐老师负责,延时班放学由延时班教师负责。
四、护导人员职责
1.总护导:由每天在西门值班教干负责。值班人员值勤当天进校期间提前十分钟到岗,放学时间提前五分钟到岗。保证学生进校、离校出入安全。每天巡查、记录校园内课间安全护导点教师到岗情况。
2.班主任:每天上、下午提前十分钟进班,组织好本班学生晨读、写字及卫生打扫工作。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开展班级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慢步靠右行,严禁学生坐在扶手上滑行,每班安排两名安全监督员协助管理本班学生课间安全,学生课间活动期间严禁奔跑,对违反班级安全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处罚并告知家长。同时负责每天大课间活动及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组织工作。
3.教师护导:负责上课前预备铃响3分钟和上课40分钟加下课7分钟学生安全监护工作。延时班课堂教学安全及晚放学由延时班任课教师负责。参与学校定期组织的地震、火灾等应急逃生演练活动。在活动时间提前到岗履行职责。固定区域定人定岗形成常态,一旦发生险情可以快速有效面对。
4.带餐护导:就餐学生安全由带餐老师负责。值班老师应组织学生有序排队文明就餐,教育学生珍惜粮食,注意组织好学生就餐后至午休这段时间的纪律安全。
5.教导处:负责学生教室内及功能室上课时间安全督查、指导,定期巡查教师课堂教学常规落实情况。
6.政教处:要加大对学生安全文明养成的教育,组织少先队员参与班级各项常规活动检查。
7.安稳办:安稳办负责各项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课间安全巡查、教干及教师护导值班到岗情况统计。
8.年级组长及分管领导负责巡查、督促落实本组学生在校期间教育教学活动,积极落实学校各项工作。
五、护导要求
如有出差、外出办公、临时请假等客观因素,值班人员应主动协调同事代替值班。值班(顶班)教师必须及时到位履行职责。护导教师在值勤时不得做诸如改作业、看手机等与护导任务无关的事情。
六、考核办法
护导教师不能按时在岗,学校将根据检查结果给予警告提示、通报批评处理,并根据《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罚款。如因渎职、失职发生事故,将根据事故损失及责任大小追究相应责任。
补充条款:
1.放学后,任何同学不准以忘拿水杯、作业等理由返回校园。
2.移班上课时一点要注意交接、排查安全隐患,把握好学生动向。如有移班上课情况,如体育课、社团课、各功能室上课,请务必做到:必须由上课教师亲自带队并组织有序,带至上课地点!课堂结束后,由上课教师有序组织好将学生再次送回教室!
3.除了上厕所、老师安排的事情之外,各班同学下课休息的场所原则上在本班级及门口走廊区域,不要跨越到别的班级。
4.外出参加活动、研学旅游等活动式,按照开会要求和人员分工执行。
5.牢记学校安全四定规则, 谁主张、谁带领、谁授意、谁负责。
6.班主任要排查班级里一些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做好点对点教育,同时也要和家长进行沟通,留有书面文字、音频或视频资料。
宿城区八一路小学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
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切实有效的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打造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切实有效的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成立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组长:许志明
职责:
1.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
2.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副组长:韩现冬 张庭旭 张成龙
职责:
1.负责校园欺凌事件处置工作的具体落实。
2.负责与公安、教育局、市综治委等部门沟通、协调。
3.负责防治校园欺凌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工作。
成员:刘员、巩闯 、陆楠 、刘卫宗、 鲁飞飞及各班主任
职责:
1.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
2.负责防治校园欺凌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突发校园欺凌事件临场处置及上报工作。
4.负责突发事件临场医疗处置救护工作。
5.负责突发重点校园欺凌事件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教育,预防为主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中小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1)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结合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工作,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2)是加强法治教育。扎实开展“法德共进,建设文明和谐学校”、“法治进校园”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3)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遵循身心发展规律,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对有心理困扰和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进行疏导。
(4)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做好家校共管,共同助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2.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1)加强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按要求配备安保人员和安保器械,加强课间以及放学后的安全巡视,落实门卫登记管理、行政值班值勤等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
(2)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
(3)完善发现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4)发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学校要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确保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理。
3.加强合作,齐抓共管
(1)学校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根据职能分工,密切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做到联防联动。加强校园周边的治安治理,预防和制止侵害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对教职工培训,使教职工学习和了解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预防和处理的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提高学校处理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
(3)加强对反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宣传力度,营造反校园欺凌和暴力的良好社会氛围。
4.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
建立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报告时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5.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
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6.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
欺凌和暴力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学校要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作。要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报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
宿城区八一路小学预防溺水工作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预防溺水工作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许志明
副组长:韩现冬 张庭旭 张成龙
成 员:刘员 巩闯 陆楠 刘卫宗 鲁飞飞及各班班主任
职责: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命令,启动预案。
二、预防方法.安全教育
(一)游泳最容易遇到的意外有抽筋、陷入漩涡、被水草缠住等。万一发生了这些情况,应当采取下列自救方法:
1.遇到意外要沉着镇静,不要惊慌,应当一面呼唤他人相助,一面设法自救。
2.游泳发生抽筋时,如果离岸很近,应立即出水,到岸上进行按摩;如果离岸较远,可以采取仰游姿势,仰浮在水面上尽量对抽筋的肢体进行牵引.按摩,以求缓解;如果自行救治不见效,就应尽量利用未抽筋的肢体划水靠岸。
3.游泳遇到水草,应以仰泳的姿势从原路游回。万一被水草缠住,不要乱蹦乱蹬,应仰浮在水面上.一手划水,一手解开水草,然后仰泳从原路游回。
4.游泳时陷入漩涡,可以吸气后潜入水下,并用力向外游,待游出漩涡中心再浮出水面。
5.游泳时如果出现体力不支.过度疲劳的情况,应停止游动,仰浮在水面上恢复体力,待体力恢复后及时返回岸上。
6.在亲近溪流之前一定要预先得到家人的同意,同时要结伴以便互相照顾。
7.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告标语之水域处,千万不可下水戏水。
8.切勿到不明地形的水域.溪流.河汌.湖泊等游泳.戏水,以免发生危险。
9.身心情况欠佳时,如疲倦.饱食.饥饿.生病.情绪不好以及酗酒后均不宜戏水。
10.不明溪流地形或水深处均不宜跳水。
11.潜水技术欠佳者,不可贸然潜入深水,以免生命危险。
12.从事任何水上活动时,均应穿上救生衣,以策安全。
13.不穿着牛仔裤或长裤下水。
14.如果看见有人溺水,要大声呼救。未熟练救生技术者,不要妄自赴救。
15.河溪则因山高水急,河溪流速湍急,河底坡度大,经常出现暗流漩涡。如果游客不谙水底状况,贸然下水或无视偌大水域隐藏的种种危险,恣意弄潮戏水,很可能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二)水中自救与救生
一般在水中所发生之意外事件,通常由于两个原因:
1.惊恐慌张:人于身历险境时,会因紧张而导致肌肉收缩.身体僵硬,而致活动力降低。
2.体力耗竭:不断之挣扎,将体力耗尽,减少生存之机会。
自救方法:
发生溺水事件时,必须镇定冷静,了解自己所处环境,并利用本身浮力或身边物来自救求生。水中自救之基本原则为『保持体力;以最少体力,而在水中维持最长时间』为达此要求,必须缓和呼吸频率,放松肌肉,并减缓动作。
水中求生之基本原则为『利用身上或身旁任何可增加浮力的物体,使身体浮在水上,以待救援。』
(三)在游泳池游泳安全常识
1.池边不可奔跑或追逐,以免滑倒受伤。
2.池边不可任意推人下水,以免撞到他人或撞到池边受伤。
3.池边严禁跳水,常因水浅,造成颈椎受伤而终生瘫痪。
4.戏水时,不可将他人压入水中不放,以免因呛水而窒息。
5.水中活动时,已感有寒意时,或将有抽筋现象时,应登岸休息。
6.若发现有人溺水时,即刻发出「有人溺水」呼救或打110请求支持,如果自己没有学过水上救生,不可贸然下水施救。
7.若在水中发现自己体力不足,无法游回池边时,应立即举手求救,或大声喊叫「救命」等待救援。
(四)防溺水知识
1.不要私自在海边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有句俗语:有事无事江边走,难免有打湿脚的时候。
2.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别是小学生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就生圈。
3.严禁中小学生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4.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
5.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6.在坐船时,一旦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保持镇静,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能轻率跳水。
7.如果出现有人溺水,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
8.遇到大风大雨.大浪或雾太大的天气,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9.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的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
10.如果不幸溺水,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1.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宿城区八一路小学体育课教育教学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体育课教学的实际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为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三、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校医、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学校负责器械管理的教师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五、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缺勤追踪,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
5.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在教学场地见习,体育教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宿城区八一路小学实验课(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二、学生在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上课时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三、实验前应对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进行认真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
四、公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教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五、实验时必须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细心观察实验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
六、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和实验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应主动向教师报告。凡因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和药品浪费均应照价赔偿。
七、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杂物不得倒入水槽中或随地乱抛,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
八、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并经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仪器借还制度
一、教师因教学需要借用仪器,用后应及时归还,领用药品应通过实验室工作人中员记录消耗量。领用危险药品需要经领导同意,领用教师在危险药品专用册上签名,并严格控制数量,注意使用安全。
二、为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如同特殊情况,教职工借用仪器需要经实验负责人批准后,实验室才能出借,借用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三、外单位借用仪器需经校长批准,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过期不还,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主动与借用单位联系收回,并对借用者给予一定的处罚。
四、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还均须办理有关手续,认真填写仪器借用登记单,用后及时归还,并由实验室工作人员验收、存放。
五、借用仪器发生损坏情况,应照价赔偿。
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熟悉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的基本技能。
二、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仪器保管科学化,各项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列化。
三、定期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根据实验教学需要,及时编制仪器设备、药品添置计划。新到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在一周内验收、登记入橱,并向教师介绍,发现仪器质量或数量差错应及时处理。
四、与有关部门配合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工作计划。按"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实验室所需的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实验完毕后清点仪器,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五、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兴趣小组活动。参加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研究,积极开展自制教具活动。
六、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经常保持室内外的整洁,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七、定期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科室汇报工作。
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
一、实验教学过程中属正常损坏且不能修复的仪器,经学校领导审批后,作报废处理。属操作不慎引起的仪器损坏应酌情赔偿。
二、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罚。
三、任何人不论何种原因,发生仪器损失,都应按上述规定处理,并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
四、仪器发生故障,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尽可能及时加以排除,或送交专业部门维修,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维修好的仪器要认真填写好"仪器维修记录",并作资料保存。
五、经长期使用,性能达不到实验要求的仪器,应填写"仪器报废申请单",由实验室提出意见,经本学科教研组长鉴定后报校领导批准,作报废处理并报送当地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备案。
仪器管理使用制度
一、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要按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帐。建立总帐、分类帐、低植易耗品帐。做到总帐、分类帐与物相符,仪器、仪器卡片与橱上的目录卡片相符。
三、仪器存放应定橱定位,做到分类科学、取用方便。要按仪器性能注意做好防尘、防压、防蛀、防霉、防磁等工作。
四、化学药品要按化学特性要求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实行双人双锁制。
五、贵重精密仪器,要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后才能启用,并建立使用维修记录卡。
六、要建立仪器的质量、技术资料档案,各种仪器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七、要按照《仪器借还制度》、《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安全防护制度》的要求做好仪器的管理使用工作。
八、教师的演示实验应提前一天,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三天,将"实验通知单"送交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作好准备,确保实验成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开设,应及时和教师联系。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应在学校领导的主持下,认真办理移交手续,最后由三方签字,才算交接完毕。
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二、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三、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等防护用品。
四、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宿城区八一路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为政府分忧、让家长放心、使群众满意,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育人环境。特制订宿城区八一路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实施意见。
一、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近期媒体报道的一些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危害了社会公众安全,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涉及学校的一些事件不仅威胁着学校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也影响了地方和学校的声誉。近几年来,我校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高度重视,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办学条件逐步改善,管理日益规范,未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学校安全无小事,青少年也还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学校食品卫生是关系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深入领会专项整治活动的社会和政治意义,将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加强食品管理。
1.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有专人负责食品日常管理工作。专门人员担任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卫生监督,坚持每天检查学校饮用水及设备的卫生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必须建立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2.学校必须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学校必须保证合格的饮用水供应,严禁学生直接饮用生水。严把学生饮用水供应环节质量关,专人负责,定期对饮水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清洗消毒有记录。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组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学校食堂管理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疏于管理、校园食品经营秩序混乱、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宿城区八一路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每节课前检查教学活动场地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2.每节课首先清查缺课学生,了解缺课原因。
对缺课原因不明的学生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要及时告知家长,对缺课学生班主任要妥善处理,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学校。
3. 根据教学内容实际,特别是体育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了解特异病质的学生,并给予必要照顾。
4. 不得私自调课、停止学生上课,不得私自组织学生课外集体活动,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教育制止。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
6.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科学施教,防止因管理失当造成学生误伤及其他意外安全事故。
宿城区八一路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及师生的生命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定期检查灭火设施。
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6.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7.警务室、教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烧电炉、热得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8.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宿城区八一路小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门卫人员应加强以下管理:
一、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校门、严禁非教学人员,机动车辆随意进入学校。
二、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三、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登记,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记的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
四、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或通知),门卫验证后方可放行且备档,否则如发生问题,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五、门卫人员要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带出的物品必须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后方可放行。
六、门卫人员必须按学校的要求做好节假日、双休日、防汛、上课期间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动时的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或 110、120、119 等部门报告。
七、门卫人员非经校长(或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外来车辆、人员入泊学校或占用教室。
八、门卫人员要做好校门外环境卫生整治,做好门外学生家长及车辆疏散工作,确保师生出入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管段民警做好校门通道及校园的治安工作。
九、门卫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的原则,如因门卫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发生的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宿城区八一路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体育活动场所、多媒体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证学生安全。
5.大型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宿城区八一路小学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现就应急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应急防控物资的管理
1.学校总务部门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量地采购质量合格的各类疫情防控物资。
2.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3.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4.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过期失效。
二、加强应急防控物资保障储备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应急物资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水银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月使用量。
三、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用
(一)发放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3)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二)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束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总务处。
宿城区八一路小学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不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要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台。
5.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6.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7.严禁私自外出游泳。
8.不准私自到危险场所、娱乐场所活动。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2.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3.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