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八一路小学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职称评聘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评聘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教干和普通教师组成。
领导小组:
组 长:许志明
副组长:张庭旭 韩现冬 张成龙
成 员:徐小刚 李 强 沈卫国 刘卫宗 陆 楠 张长征 刘 员 高 鑫及两位教师代表(孙敬侠 单晓莉)
二、实施办法
1.按照职称评定时间先后依次评聘(初评者、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
2.同一年职称评定的,按照教龄长短依次评聘。
3.职龄、教龄均相同,按校龄长短依次评聘。
4.职龄、教龄、校龄均相同,按年龄大小依次评聘。
5.同等条件下,在本校担任班主任(教干等同于班主任)时间长者优先、正常在岗上班人员优先。
6.临近退休前两年的老教师,优先评聘。相同条件情况下,参照1-5条执行。
7.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在评聘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