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八一路小学职称兑资、晋级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职称兑资(晋升)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师职称兑资、晋级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教干和普通教师组成。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许志明
副组长:张庭旭 韩现冬 张成龙
成 员:徐小刚 李 强 沈卫国 刘卫宗 陆 楠 张长征 刘 员 高 鑫及两位教师代表(孙敬侠 单晓莉)
二、实施办法
1.按照职称评定时间先后依次兑资、晋级。
2.同一年职称评定的,按照教龄长短依次兑资、晋级。
3.职龄、教龄均相同,按校龄长短依次兑资、晋级。
4.职龄、教龄、校龄均相同,按年龄大小依次兑资、晋级。
5.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者优先、正常在岗上班人员优先。
6.职龄、教龄、校龄、年龄均相同,按以下标准打分:
(1)近五年担任班主任、管理工作,每年计2分、1分
(2)近五年有学、支教经历(指到农村学、支教)的每年1分。
(3)获奖:近五年获得综合奖按5分、3分、1分、0.5分/次加分(国家、省、市、区):单项奖(优课、优文、讲座、课题、基本功、指导学生、部门工作等),按2分、1分、0.5分次加分(省、市、区):校级奖0.25分/次(仅限于每年教师节表彰)
7.临近退休前两年的老教师,优先兑资、晋级。相同条件情况下,参照条例第6条执行。
8.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在考核领导小组。